05.06 有奖征集|你心中最希望改善的“十大不文明行为”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和谐景象,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十大不文明行为”是指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亟须革除的生活陋习,是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为广大市民所反感的不良举止或丑陋现象。具体体现在言谈举止、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公共卫生和交通出行等方面。

征集方式

通过社会征集、微信征集两种方式进行。

社会征集:由各街镇和市直各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形式,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十大不文明行为”推荐评选活动。

微信征集:关注“文明宁国”微信公众号(ngwenming);进入平台发送“不文明行为”(列举3-5个),并留言“姓名+联系方式”。

征集步骤

第一阶段:征集阶段(5月5日—6月5日)

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大不文明行为”现象,请各乡镇、街镇,市直各单位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认真开展征集推荐,将征集到的条目(包括文字、影像、图片)报市文明办。(联系人:程佩;电话:4105009;邮箱:505779111qq.com)。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6月6日--7月5日)

市文明办对征集到的不文明行为现象,通过干部、职工、市民代表进行讨论、筛选、分类,整理出20条候选条目,在“文明宁国”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并通过网上投票进行社会评选,然后对投票数据进行汇总排序,根据票选情况正式公布“十大不文明行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8月5日)

市文明办把征集、评选出来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按照性质、内容、职责职能,通报相关责任单位,由各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制定整治方案,以“告别十大不文明行为”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常态长效机制。

奖项设置

“不文明行为”一经录用,将抽取幸运网友若干名,每人获得一定奖励。(届时,中奖名单会统一公布在文明宁国微信公众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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