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拒絕人道主義賠償會怎樣?

鍋大魚


題主是不是在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很多人也是對這一條款的規定提出質疑,沒有責任,為何要賠償?郭廣吉律師說說自己的看法。

這一條款法律規定的是賠償責任,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不是基於人道主義的。

一方面,基於人道主義的支付費用,不能叫賠償,稱為補償更合適;

另一方面,上述條款的規定,來源於兩個方面:

1、是考慮到保護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為,不管怎樣,汽車是鐵殼子,速度又快,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險程度高。法律規定是以人為本,為了讓非機動車的一方人身安全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所以這麼規定,是為了讓汽車駕駛員能夠更加小心。

2、考慮到弱勢群體利益,一般來說汽車車主經濟實力要好一點,而且汽車入有有保險,讓機動車方承擔一些責任,是為了能更好的照顧社會弱勢群體的利益。

所以,根據這一條款作出的賠償判決,是有法律依據的,不是基於人道主義判決的。


郭廣吉律師


闖紅燈並不代表就要受到被撞死這樣的懲罰,但是意外總是存在,有些闖紅燈的人就嚐到了這樣的惡果,如果是司機無責,而闖紅燈的人全責的情況下,撞死人後,有沒有可能一分錢都不賠?


大家也都知道,在交通事故處理時,有個弱勢群體,一般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會被認為是弱勢群體,開車的屬於無過也得賠償的一方,因為這是人道主義,不過不會超過賠償的10%。那麼有人就會不服氣,我就沒有過錯還要賠錢,憑啥?


這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是個道德問題,畢竟別人用生命付出了代價,說不定又會多出一種交通規則圖標,而機動車還有保險,損失的雖然是錢財,但是跟生命比起來就輕了,10%的人道主義賠償也是能接受的範圍。

出現事故後,需要警察勘探現場,查明原因劃分責任。這種故意闖紅燈的首先就是漠視生命,而且還給別人增加了負擔,本人看過好多闖紅燈被撞死的視頻,有些看了感覺撞死的不冤枉,因為她們就是眼中無規則,呼嘯的車在她們眼裡不算啥,就那麼挎著包往前走,終於有躲避不及的車子把她給撞出去了,不知道她會不會罵司機不長眼?



如果交警判處了10%的人道主義賠償,那麼就不可以拒絕,而如果是有行人故意碰撞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那麼駕駛一方可以不用賠償,所有損失由行人或非機動車方承擔。


66號車坊


歐洲很多國家都是撞死闖紅燈的人沒有一分錢賠償,並且死者家屬還得賠償車主精神損失費,因為死者給車主造成了一輩子的心裡陰影。我建議在我國就不用讓死者家屬賠償了,行人闖紅燈被撞死不予賠償就好


理想男人110841086


沒有什麼人道主義賠償這一說,交通事故按事故責任劃分來進行賠償~如題所說的人道主義只限於劃分事故責任時的應用,比如說車輛撞死或撞傷了闖紅燈的行人,車輛是正常行駛狀態,無任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按法律公正公平的判定應該是行人全責,實際操作中默認行人為弱勢群體,行人也往往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很多人也總以為道交法是給開車的人設的。。。其實道交法中明確規定了行人和車輛都應遵章守法。還有人覺得只要是被撞了,對方就應該負責賠償~中國自古以來又是個注重忠孝仁義禮智信的禮儀之邦,所以就有了處於人道主義的認責,即使車輛無錯,車主也會覺得因為傷了人而感到愧疚認一部分責任。這樣保險公司就能給與行人相應的補償。當然,沒保險的肯定不會貿然認責,因為對於交通事故來說,責任就是錢~所以這樣一來,吃虧的往往是保險公司,還助長了部分行人的囂張氣焰,覺得法律只束縛開車的人,這種思想一旦根深蒂固就等於讓他更肆無忌憚的闖紅燈,這對於開車的人和保險公司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說,一定要依法為綱,杜絕這種漠視法律的行為,取消人道主義認責賠償~


軒道律所琪琪


這在過去實行交通規則年代,應該是05年以前。司機無責,一分錢不用賠。相反,那個闖紅燈的無論死活,還必須賠償車輛的損失。也就是通俗話說的:你敢闖紅燈,就敢撞死白撞。當年的紅綠燈是一條貨真價實的生死線,而且還是社會公知的一個道理。

但現在,呵呵!就一地雞毛了。


實現一個曉目標


既然上路就要遵守交通法規,誰違法誰承擔責任,只有責任清楚才能各司其職。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但老有些人喜歡搞法外補償。什麼叫人道主義援助?包括交通事故要求墊付醫療費,花多少錢陪多少錢,誤工等其他費用可以協商賠償,法律沒有硬性規定墊付一說,實在不行走法律程序。有幾個在保險賠付以後歸還墊付的錢的?因為你一人犯錯可能導致他人傾家蕩產,要錢還要的理直氣壯。


任逍遙147957030


錯不在你,不應該賠償,人道主義,都是放屁,和稀泥那些玩意想的辦法,就是因為和稀泥的多了,不要臉的才更多。


葉清晨tt


闖紅燈在給賠償 就是縱容行人違反交通規則 對於提高人民的整體素質是一種傷害


遊客143854509


對於司機而言,有時候很多的事故是無法避免的,因為就算你的開車技術再好,也不能保證其他的車輛或者其他的行人能夠遵守交規!那如果我們在正常開車的情況下撞到了一個闖紅燈的行人,需不需要賠償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當車輛和行人或者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即便是無責方也需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這個賠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人道主義賠償。

其實車輛和行人之間發生了交通事故,車輛是不存在絕對的無責。即便是在過紅綠燈路口的時候行人闖紅燈,但是車輛是否有保持足夠安全的距離呢?是否有控制車速呢?除非是行人惡意碰瓷,故意往車上撞或者是從天而降的情況,否則車輛都有責任,只是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說,相對無責而言。


具體我們可以參考一下下面的法規條例: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大師哥評車


人道主義就是耍流氓,所以導致很多行人根本不等紅綠燈,她們認為你不敢撞我,撞我你就得賠錢,所以導致很多行人無視紅綠燈。如果因為闖紅燈導致事故,應該由闖紅燈的負全責,並且還得賠償另一方,相信幾乎沒人在去闖紅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