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又看了一遍由徐帆和李晨主演的《唐山大地震》。當看到電影中廢墟上的母親選擇救下兒子而放棄女兒這一段,我不禁淚溼眼眶。我不敢想象一位母親遭遇這樣的人間慘劇,心中有怎樣的悲慟和無奈。
在災難面前,人總是顯得弱小無力。地震中,爸爸衝進房子救孩子卻再也沒能出來。就在媽媽以為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時,兩個孩子尚存的生命是她唯一的希望。可是,在冰冷的石板下,她又必須在這兩個摯愛的生命之間做抉擇。
由於父親也在地震裡遇難,所以母親考慮再三,為了能夠給婆家傳宗接代,在不斷懇求搶險人員都毫無辦法後,做出選擇救兒子而放棄女兒的艱難抉擇!
手心手背都是肉,一個母親此時肯定心如刀割,但我還是為這個小女孩不平。石板下的她把母親的話都聽了進去,刻進了心裡,她清醒地知道母親放棄了自己,這對一顆幼小的心靈是怎樣一種莫大而不可挽回的傷害。
有人說,母親重男輕女,女兒也有生存下來的權力。但我想說,我們不能用現在的思想去批判一位70年代的農村母親。因為所謂傳承香火的使命,母親選擇了救兒子,但我相信她也願意為了女兒犧牲自己。
電影中,小女孩兒奇蹟般地活了下來,後來卻30年沒有找過母親和弟弟,因為當年石板下那顆受盡傷害的心沒能出來。
電影最後,母親向女兒下跪,哽咽道:“你這些年去哪裡了,為什麼不來找我們”。可以看出,30年了,母親也一直在愧疚當中。還好藝術的結局是圓滿的,母親和女兒都在30年後迎來了理解和救贖,但倘若事情發生在現實中,我覺得兒子和女兒都有活下去的權力,也不應該由誰來做這樣或那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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