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茂名有为青年,到团市委挂职锻炼的机会来了!赶紧报名

茂名有为青年,到团市委挂职锻炼的机会来了!赶紧报名

茂名共青团喊你来挂职啦~

茂名有为青年,到团市委挂职锻炼的机会来了!赶紧报名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打造专职、挂职、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干部队伍,现面向全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

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有发展潜力;

(二)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社会活动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为拓宽来源渠道,人选原则上从共青团系统及其他专职团干部以外推荐。

选派数量和时间

拟选派约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一般挂任中层岗位职务,参与完成团市委重点工作任务,挂任职务不对应干部职级。挂职时间原则上为

1年

选派程序

1、组织推荐。

各地各单位根据人选范围和条件,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统筹择优推荐初步人选1-2名,填写《挂职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送团市委办公室(电话:2910289、2287511,传真:291036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面谈了解。

7月初,团市委通过面谈等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深入了解。

3、确定人选。

团市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条件等情况,在7月底前确定挂职人选及挂任职务,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正式到岗履职。

挂职干部的管理

1、挂职干部由团市委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以团市委为主,派出单位配合。年度考核由团市委组织实施,团市委党组定期将挂职干部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向派出单位反馈,并存入干部档案。挂职期满由派出单位会同团市委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返回安排工作、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2、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组织关系迁转到团市委,挂职期间所在派出单位的职务不变,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不变。

3、挂职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与团市委专职干部同岗同责,同标准教育、管理和培养。团市委党组成员及组织部门定期与挂职干部谈心谈话,促进挂职干部真挂实干、履职尽责。派出单位要加强与团市委和挂职干部的联系沟通,注意跟踪了解,为挂职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4、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出现不适合继续挂职情况的,可按程序提前结束挂职。

有意愿的小伙伴快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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