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被拆遷人如何防止自己的房子被強拆?這些流程你一定要知道

生活中當面臨拆遷時,許多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有不少是被徵地拆遷人房屋未拆遷時,在沒有被任何部門告知拆遷期限的前提下拆除的。這種情況通常是事前沒有通知,便突然被告知這違法、那違法,必須限期拆除,同時告知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的話,認定為違章建築和罰款。更有甚者被告知後直接強制拆除,沒有任何補償。

被拆遷人如何防止自己的房子被強拆?這些流程你一定要知道

被徵地拆遷人的“違章建築”能否被任意拆除呢?首先我們應當知道一個基本的司法流程。

一、立案

被拆遷人如何防止自己的房子被強拆?這些流程你一定要知道

立案是行政機關發現或接到舉報後,認為存在違法事實時,對該事件作為行政案件進行調查的一種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具有立案查處違章建築的行政機關有:

1、 規劃局

2、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即“城管”。

3、 鄉、鎮人民政府。

其中城管必須要得到省級政府授權,除了上述三種行政機關,其他部門沒有任何權利查處違章建築。而在生活中,往往有部門出具法律認定文書對被徵地拆遷人下達期限違章建築告知書,這屬於違法行為。

二、調查取證

被拆遷人如何防止自己的房子被強拆?這些流程你一定要知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處罰法》規定,在進行調查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名,同時應當在檢查前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相關證件,同時執法人員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係應當迴避

在現行法律規定中,對於執法過程有著嚴格的要求,必須錄像錄音,若在以後聽證環節,可以要求執法部門出示有關舉報的證明材料。其實中的違章建築認定太隨意化,因為很少有群眾舉報他人建築為違章建築;同時對於“違章建築”並不能 簡單的以是否具有“二證“來判斷。同時在調查過程中,被詢問及簽署筆錄時一定要謹慎,別嫌麻煩,簽字時一定要看清楚筆錄上的一字一句。如果發現筆錄上的內容和你描述的不符時,一定要要求他們修改,同時筆錄如果時幾頁紙,那麼一定是每頁紙都要簽字,同時不要忘了加上日期,以防他們事後添加內容。

三、決定

1、告知、聽取陳述、申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行政機關有告知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以及依據的義務。同時當人有權進行申辯和陳述。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並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2、做出處罰決定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做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所以一定要注意處罰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特別是起訴期限的約定。

3、 送法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執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並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許多人認為自己不簽收,處罰書對自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這是一種很錯誤的觀點,一般進行公示7日後視為送達。

四、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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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強制執行的部門可向政府申請,然後強制拆除,若做出處罰的行政部門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利,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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