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 分饰两角冒充同事“女友”行骗 男子获刑9个月

​​ 同事着急脱单,男子谎称将其妻子的“闺蜜”介绍给他做女友,竟私下冒充“闺蜜”对同事行骗。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最终以诈骗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王某和李先生同在一个保安公司工作,被告人王某早已为人父,而40多岁的李先生单身至今。李先生迫切地想要找到女朋友结婚,作为同事的王某于是为李先生介绍了妻子的闺蜜“小静”(化名),二人互加微信后便开始熟悉彼此双方。

不久,李先生提出和“小静”见面,到约定时间“小静”却迟迟未来,微信询问后,“小静”告知李先生:“我老家的爷爷生病了,我要赶回老家,已经在路上了,出门的时候比较着急,钱带得也不够,能借给我点钱吗?”

二人从未见过面,现在“小静”又提到了借钱,李先生有些迟疑,这时,陪同前往约会地点的王某说:“你要是有钱就借吧,她如果还不了你,我替她还。”有了王某的担保,李先生放心地转了账。随后,女友“小静”又以各种理由向李先生借款多次,基于情感以及对同事的信任,李先生均将钱给了“小静”。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供述:“刚开始,我就是想和同事李先生开个玩笑,后来借钱,他都给了,我就尝到了甜头。”李先生却傻傻地幻想着以后的幸福生活,在“小静”的花言巧语下一次又一次地拿出积蓄给被告人王某,可渐渐地女友“小静”却失去了联系,王某也拒绝还款,直至此时,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认识到错误,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家属也积极退还了李先生全部钱款,鉴于有坦白情节、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孙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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