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副市长被判无期、涉“罕见”罪名,还被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编辑/张喜斌 统筹/陈威】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一案,一审判处许亚林无期徒刑。

大白新闻了解到,“隐瞒境外存款罪”这个罪名十分罕见。2017年,曾有媒体报道称,据不全完统计,近十余年来,我国仅有7例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案例。

副市长被判无期、涉“罕见”罪名,还被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副市长被判无期、涉“罕见”罪名,还被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许亚林(资料图)

内蒙古通辽市原副市长被判无期

7月10日,有媒体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公开宣判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一案,一审判处许亚林无期徒刑。被告人许亚林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文章称,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许亚林利用担任通辽市大林镇党委书记、通辽市科尔沁区副区长、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通辽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侵吞、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不归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许亚林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在境外的存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不报。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对被告人许亚林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认定被告人许亚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许亚林违法犯罪所得财物及巨额财产差额部分,应当予以追缴;追缴及没收的财物上缴国库;未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

涉罕见罪名“隐瞒境外存款罪”

据悉,许亚林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值得注意的是,隐瞒境外存款罪这个罪名十分“罕见”。

2017年6月,有媒体曾报道了《这个罪名太罕见,14年来仅7人》的文章。文章称,6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戴海波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当时,媒体报道称,在法院的判决中,被告人戴海波除受贿罪外,还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文章称,该罪名(隐瞒境外存款罪)十分罕见。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戴海波在内,近十余年来,我国仅有7例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案例。

文章称,记者搜索有关报道发现,最早因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案例是发生在2003年。2003年8月21日,深圳地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马恭元,因犯受贿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十八大后的首例则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武志忠。2013年12月1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武志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6年10月26日,内蒙古检察院披露称,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许亚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其余3人分别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广州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管学仲,南方证券公司广州分公司珠海景莲营业部原主任宣秀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产业管理处原处长徐绍敏。其中,管学仲获刑4年,徐绍敏被判15年。

还曾被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015年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亚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2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许亚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许亚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及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污公款和套取拆迁补偿款;违规侵占集体土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本人办理虚假信息身份证。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污公款和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涉嫌犯罪。许亚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许亚林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2月,曾有媒体报道了《因向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行贿,多人被批捕》的消息。文章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因向通辽市副市长许亚林(副厅级)行贿,10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2名个人,分别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行贿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许亚林是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2015年11月3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通辽市副市长许亚林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时,对相关涉案人员的调查也相继展开。

文章称,该10家单位及宋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曾在案发前分别向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副厅级)行贿。【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法制晚报、内蒙古晨报、中国经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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