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屯昌一小区业主质疑:交了物业费还要公摊水电费?

“除了物业管理费,每个月还要交50块钱的水电公摊费,这些钱都用去了哪儿?”日前,家住屯昌县伟业氧立方小区的业主王女士拨打南国都市报屯昌(琼中)记者站新闻热线18889921116反映,小区物业在已经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仍额外向业主收取水电公摊费,不少业主认为此举不合理。

王女士于今年年初入住伟业氧立方小区,每月除缴纳1.8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还需缴纳50元/月的水电公摊费。“刚开始我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最近看南国都市报报道了其他市县的小区业主拒缴小区公摊水电费,这才开始怀疑小区物业是否违规收费。”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一直没有公示水电公摊费的费用明细,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一费用是如何计算产生的。

面对业主质疑,伟业氧立方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列举出一连串账目:电梯用电费用、园林灯电费、楼道照明费及花草绿化养护用水等,并表示这些都是需要小区业主公摊的部分。“我们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就已说明,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水电公摊费,所以并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记者了解到,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联合印发的《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含楼道、监控室、电梯、绿地、水池、井等)和共用设施设备(含路灯、备用供电设备、增压水泵等)用水、用电应当安装独立的水、电等计量器具计费,未按规定独立设置计量器具的,其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使用人分摊。

对此,小区物业负责人坦言,目前他们收取的50元/月的水电公摊费是笼统收费,的确没有具体的费用支出明细。“我们目前正在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预计下个月就可以真正做到‘用多少收多少’,让业主对实际分摊的水电费用做到心知肚明。”

屯昌一小区业主质疑物业收费,物业:下个月将公布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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