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在安庆市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下,市迎江区法院奔袭百余公里成功查扣被执行人车辆。
失信被执行人叶某某、吴某于2013年向申请人马某某借款20万元,借期2个月。款项到期后叶某某与吴某拒不归还欠款。马某某遂于2016年向迎江法院起诉,并于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还款时间。但叶某某与吴某未在法定期限内还清欠款。2017年,马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失信被执行人叶某某与吴某网络查控及实际查处中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没有相关线索提供。迎江区法院只得将叶某某与吴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成叶某某与吴某做出执行和解协议并部分实际履行。
2018年3月,迎江法院在申请人的协助下了解到叶某某、吴某有一家用轿车可供执行,遂立即对案件进行恢复执行。后经多方查找终于了解到该车辆目前停放于太湖县某地。迎江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兵贵神速,不顾酷暑驱车奔赴该地,在太湖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找到该车并成功扣押。
閱讀更多 安青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