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他涉嫌放火罪,检察院对其不批捕!到底是怎么回事?

7月5日9时许,因生活琐事问题,家住岐山县蔡家坡镇的孟某与妻子王某在家中发生争吵,怒气未消的孟某遂从后院拿出之前农忙时旋耕机用剩下的两升汽油泼洒在客厅沙发上,并扬言若妻子不与其好好过日子就点火,威胁未果后,孟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卫生纸点燃后扔到沙发上,引起大火后离开现场。大火后在村民帮助下被扑灭。7月11日,公安机关以孟某涉嫌放火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他涉嫌放火罪,检察院对其不批捕!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起看似简单的放火案件,事实清楚,批准逮捕看似毋庸置疑。但该院侦查监督部在细致的审查案件后发现,该案简单的事实背后隐藏着许多不容忽视的因素:其一,犯罪嫌疑人孟某自14岁便失去双亲,由兄长照顾长大。性格内向,不善言谈,文化程度较低。2015年经人介绍与王某重新组建家庭,婚后二人因没有再要孩子常发生争吵。其二,孟某此次犯罪系因家庭琐事引起争吵后,在情绪失控状态下激情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其三,孟某家中主要经济来源靠孟某平日外出打工收入所得,王某的女儿正在上学,家中被烧后,仅凭王某一人力量无法进行重新修缮。其四,案发后,孟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其妻王某也向检察机关出具书面材料,要求对孟某从轻处理。

他涉嫌放火罪,检察院对其不批捕!到底是怎么回事?

受理此案后,侦查监督部没有按照一般放火案件的处理程序,机械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是综合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实施犯罪的原因、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等因素。承办人亲自前往孟某家中,向其妻王某及周围邻居了解孟某平时在村上的表现情况,邻居们都说孟某平时为人老实,与他人相处和睦。在交谈中,孟某之妻也表示事发之时她确实很生气,但经过这些天的思考,她希望能够对丈夫从轻处理,还想继续好好过日子。回来后,承办人在提审孟某时,又从情与法的角度告诉孟某今后要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切莫情绪激动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在此基础上,宝鸡市岐山县检察院最终决定采取人性化办案方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孟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化解了夫妻间的矛盾,换回了一份沉甸甸的和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