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房產嚴控下,開發商又創造出一個逃避打擊的方法

房產嚴控下,開發商又創造出一個逃避打擊的方法

2018年中國房地產調控可謂是由點帶面,不斷收緊。各方面博弈不斷加碼,而在嚴控的房地產環境下總能產生一些灰色地帶,開發商也削尖腦袋鑽空子。在中央七部委聯合整治下,對炒房行為有了很明顯的遏制,但是一些開發商也想到了避責買房的念頭。

在房地產調控中,有明文規定,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不允許出售房屋。在這之前很多開發商慣用的銷售手段就是“內部認籌”“內部認購”等方法提前收取客戶的購房款,甚至放出誘惑“一萬抵兩萬”“五萬抵十萬”等優惠政策。這種方法有很大風險性。如果開發商前期資金鍊產生斷裂,引起工程進度停滯。都可能讓購房者的利益受損。而且維權繁瑣。

房產嚴控下,開發商又創造出一個逃避打擊的方法

現在國家嚴厲打擊這種違法行為,而現在房地產市場又悄然興起一種收款方式,開發商在沒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提前收房款,提前蓄客。很多開發商巧立名目把認籌款寫成借條,這樣不需要開具發票或者收據。讓認籌款搖身一變成了一種借款關係。購房者借錢給開發商,開發商為債主預留房子。

這種方式只是換湯不換藥,開發商逃避打擊的一種自欺欺人方式,同時告誡購房者買房是大事,這種違規的操作方式最後使得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一旦開發商因為資金問題跑路,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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