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有偿补课”我说好,看完之后再发“火”!

各位看官,不论你是领导、家长、学生,还是老师,不要看到有人说“有偿补课”好就怒火万丈或暗自欢喜。请大家先思考自2015年部级文件规定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以来,每年寒暑假以及正常教学日的傍晚和周末,是不是看不到学生背包去补课的身影了呢?是不是家长为孩子在补课上的负担减轻了呢?是不是有些老师曲线或正大光明补课了呢?是不是社会培训机构生存不下去撤出了补课市场了呢?

我想对于这些问题,不用回答了吧。“有偿补课”给全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全是老师的责任。有些老师的确有违师德,上课藏着掖着无精打采,补课时全力以赴精神抖擞,一心掉进钱眼里,这样的老师是该受到惩罚甚至可以离开教师队伍。但老师们都不去“有偿补课”为什么解决不了问题呢?从根本上说,是教育环境,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正如黑格尔所说,存在即合理。全面发展,社会竞争激烈,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分数至上的应试教育等词语,哪一个不是助推“有偿补课”有令难行的呢?

我为什么说“有偿补课”好呢,因为“有偿补课”可以大大降低家庭负担,可以大大减少高价甚至天价培训机构对家长的盘剥,可以让教师名正言顺的用勤劳的双手获得正当的收入,可以让“无偿补课”被老师接受进而形成高尚的师德师风,可以让教育主管部门掌握“有偿补课”的主动权。家长或官员看到这不要嘲笑或打我的脸,接下来再看看我对“有偿补课”的解析。

“有偿补课”与大禹治水有相似之处,“堵”与“疏”相结合。这是什么意思呢?就像前面所说,“有偿补课”是因为有市场有需求,堵住了教师堵不住培训机构,堵住了绝大部分教师堵不住少部分教师,堵住了在职教师堵不住退休教师和有教学能力的人。如果可行的话,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本地最低的用工成本设为最高的补课标准,比如本地最低劳动成本为8元/小时,设为本地区中小学补课最高标准8元/小时。如果有教师带班的话,最高不少过10人,就像滴滴顺风车一样,有合乘拼车价。教育主管部门做出相关实施细则,对补课行为进行监管,这对众多家庭来说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而不是一纸禁令完事,即推高社会培训补课价格加重家庭负担,还让有心“无偿补课”的好老师望而却步。

“有偿补课”以最低用工成本标准作为最高补课收费标准有哪些作用呢?第一:在弘扬师德师风的基础上认可教师的课外劳动价值。教师在这个标准下,即使收费也紧紧处于贴补家用,不可能有过高的灰色收入。教师的“有偿补课”相对于天价的机构培训可能就是“无偿补课”。第二:“有偿补课”让有爱心的教师名正言顺的的发挥蜡炬精神奉献社会。第三:“有偿补课”在一定程度上斩断名师的暴富之路。第四:大大降低社会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形成更有利于家庭、学生的竞争环境和服务水平。第五: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第六:营造和谐的老师与家长的关系。第七:教育主管部门更好发挥监管职责。第八:有利于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第九:有利于提高学生全面发展。第十:假期间丰富学生生活学习内容,避免过多接触电子产品维护健康。第十一:......

“有偿补课”是教育部的规定,是体现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对高尚师德师风教师队伍的期盼。作为教师,我是完全拥护和支持这个规定。我不是胆子大来说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话,而是站在实事求是的现实角度来赞成“有偿补课”。我希望所有的家长不要再为补课烦恼,所有的孩子不补课开心玩好。我的观点仅供参考,相信大家对“有偿补课”有千言万语,欢迎更多有识之士参与讨论交流,让“有偿补课”发挥应有的功能,最终回归“无偿补课”的高处。

“有偿补课”我说好,看完之后再发“火”!

“有偿补课”我说好,看完之后再发“火”!

“有偿补课”我说好,看完之后再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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