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如果你想正面殺死他人,你可能會這麼做:
貼身肉搏,掐死對方;
拿把菜刀,捅上幾刀;
舉起鳥銃,來上幾發;
......
即便是極少數非合法持槍的恐怖分子,或許第一時間也不會採用槍殺他人暴露自己。
而在美國,匹夫一怒,持槍就懟。
美國當地時間,丹佛發生了一起Uber司機持槍槍殺乘客案件。
起因,因為口角,具體口角原因未明。Uber司機槍殺乘客後自首。
又聞槍殺,小編覺得美國很不安全,存在太多不安定的因素。
據悉,該司機已為人夫,是一位父親,還是一名大學生。
即便是多重的身份,不同的責任在身,也沒能抑制住這位師傅槍殺他人的衝動。
美國憲法,允許公民持槍真的好嗎?
你會害怕生活在人人都可持槍的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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