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法院,我人生的舞台

法院,我人生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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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我人生的舞台

作者:息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贺峰

每当翻开由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证书,我都不禁思绪万千。抚今追昔,经历了人民法院在改革开放40年中的时代变迁,那一帧帧、一幕幕,都令我感慨良多。

1984年10月,19岁的我怀着对法律神圣的向往考入息县人民法院,经过一段时间的业务培训后,我被分配到刚成立的关店人民法庭担任书记员,自此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悠悠淮河将古老的息县划分为南北两岸,关店人民法庭就坐落在距离县城15公里的淮河南岸——淮河新故道、四面环水的河里套乡。

法院,我人生的舞台

息县法院建院旧址(1951年2月)

记得报到时正值隆冬,出发那天,我和同事早早地将行李绑到自行车后座上,伴随着寒风和车轱辘辗着冻僵的路面发出的“嘎吱嘎吱”声,一路向南,乘船过河,直奔法庭而去。

到法庭时已经是中午时分了,本想着法庭里能有炉子暖和暖和冻僵的手脚,但是眼前所见的情形却让我呆住了:两间破旧的砖瓦房,屋内放着三张简易木床,一张旧桌子,一把缺了一条腿的木椅子,两扇常年经风吹雨淋己经枯朽的窗户,勉强地隔挡着屋外凛洌的寒风。这样艰苦的条件着实让我吃惊不小,可是惊讶过后,我和同事还是咬着牙“驻扎”下来。

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开庭、调解不是在田间地头便是在农家院落。艰苦的工作环境没有消磨掉我们的工作热情,反而锻造了认真、肯干、能吃苦的品质。在法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很多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一件件纠纷也就就地化解了。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也从书记员的角色逐步转变为法警、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在岗位转换的时候,我也经历了不同时期的不同工作:我曾参与了“十年动乱”冤、假、错案和国民党投诚人员的平反工作,也曾在经济庭为改革开放初期被“皮包公司”骗取货款的当事人依法追债,曾在行政庭依法保护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也曾在办公室撰写法制宣传稿件……

法院,我人生的舞台

息县法院建院现址(1982-1999年)

我刚到法院时,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法院也只有一幢70年代初建造的三层办公楼房,楼房后是民国初期留下的几间青砖瓦房办公室。全院编制人员20多人,法院的一台铅字打印机每天要负责打印院直6个庭室和5个法庭的所有法律文书,交通公具也就仅有一辆吉普车和一辆三轮摩托车。派出法庭的工作条件更苦一些,办公室没有抗暑防寒设施,夏天蚊虫叮咬,冬天寒风刺骨。办案的交通工具也只有自行车,外出送达、调查和取证经常是骑着自行车往外跑。一些长年在法庭工作的老法官退休后,都不同程度地患有胃病和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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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党组成员在工地现场办公(1999年11月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在改革开放40年中,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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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法院新建的院办公楼占地面积11亩,审判综合楼、审判大楼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院内绿树成荫,繁花似锦,风景如画,近年来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园林单位。院机关庭室和7个人民法庭在办公基础设施和后勤装备建设上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审判执行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已经实现。而今全院在编干警109人,聘用书记员、辅警62人,法庭实现了一名员额法官和两名辅助人员一名书记员的团队配置,彻底告别了无房、无车、无通讯设施的情况,实现了办公现代化。

法院,我人生的舞台

34年的法官生涯见证了我的青春年华,同时我也用我的青春年华成就了自己的法官生涯。在这流转的岁月长河中,我在法院这个舞台上虽然角色在不断转换,但是践行公平正义的初心始终不忘。(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见证)

总第11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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