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最低消費又被“端”上餐桌

青海新聞網訊 青海夏天短暫,市民們乘著涼爽的夏日抓緊時間頻繁聚會、浪山。據瞭解,西寧、海東周邊的生態園、茶園一桌難求,因此很多商家又開始設了最低消費。

近日,家住西寧市城東區花園南街的王女士帶著家人來到城南一茶園,由於聚餐人數較多,王女士提前預訂了一個大包間,但在點菜時王女士才得知,大包間最低消費要達到3800元,不然只能坐小包間或是大廳,但是此時小包間的位置早已被預訂完了,無奈之下,王女士只能將菜品湊足3800元。王女士氣憤地說:“為什麼茶園規定的最低消費我們必須接受?這讓我越想越生氣。”隨後記者瞭解到,不少茶園都設有最低消費。

記者從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瞭解到,2013年1月1日,我省正式實施的《青海省價格監督檢查辦法》規定:禁止零售商違規向供應商收取簽訂合同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節慶費、店慶費、條碼費等不合法、不合規費用。餐飲、娛樂等服務行業不得以服務費、調料費、空調費、茶位費、包間(廂)費、餐具消毒費、開瓶費、餐具使用費等各種名目收取價外費用或者以其他形式在標價之外加價。對違反該規定的,由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警告仍不整改、規範的餐飲企業,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對其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若餐飲企業有價格違法行為,市民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進行舉報,一經查實,有關部門將對價格違法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罰。

省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在消費者進店時就告知最低消費套餐,消費者可以決定留下用餐或離開,而如果消費者用餐結束,店家才以消費者點餐金額不夠等理由,讓消費者補齊最低消費金額時,屬於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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