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重组有关各方对相关问题项进行了落实和说明,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预案中的释义内容相同。相关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在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预评估过程”补充披露了收益法评估过程中的评估参数及选择依据,并说明了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2、在预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七、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之“(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两次股权转让的股份支付费用具体计算过程,并对2016年股份支付事项的股权评估情况与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预估值差异进行了对比分析。

3、在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预估值”中补充披露了使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的预估作价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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