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業委會故事:許昌東源錦尚小區的權屬和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許昌東源錦尚業委會

原本還算安寧的小區,可能要在劇烈運動中渡過幾年,預計5年左右的時間。一切的風平浪靜,取決於如下關聯方的對應:

一、政府:應高度重視,這是大民生;要修改和完善相關法規;要調整治理和監管結構;要勇於面對衝突;要積極妥善處理;要主持公道。

二、開發商:不當得利已難以為繼;將購房者當傻瓜的日子已成過去時;守法經營,不抱僥倖,避免惹火燒身。

三、物業:變“管理”為服務,與業主和睦相處;公開透明、不貪嗟來之食;將原本屬於業主的物歸原主;增加服務功能,拓展延伸業務獲得陽光利潤,尋轉型升級之道,與業主共建家園,共享美好,是未來的行業發展方向。

四、業主:好的品質需要好的服務,好的服務需要好的付費。公共收益需物業來完成收取,應付給物業必要的管理費;通常情況下,物業費的價格與物業服務成正比。若要美好生活,必須要抱團,法律明明賦予了“集體所有制”的道路,單打獨拼都沒有收成。要排除萬難選出業委會,要努力討還失去的權益,要力爭不再蒙冤。

不要以為是高額的房價,那是兩廂情願的事,不冤。

一、絕大部分的購房者,將幾代人的積蓄,傾其所有,甚至揹負二、三十年的債務,購得房屋一套,卻不料花100平米的代價,實住70平米,另三十平被“公攤面積”消耗了。每戶公攤的貨幣資金,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有誰測量過“公攤面積”?有誰查得了“公攤面積”的原始圖紙和計算方法?有誰保證開發商不在“公攤面積”上動腦筋?有哪位購房者沒在“公攤面積”上吃虧?

二、依《憲法》和《物權法》之規定,小區內的一切公共場所、公共權屬、公共收益,全部歸業主共同擁有。你擁有了嗎?偶爾有也是近幾年極個別小區經奮力維權後才物歸原主。那些停車收入、廣告收入、租賃收入等,三十多年來一直被物業公司照單全收,與收入的所有權人毫不相干。

無法理解的是,2007年頒佈的《物權法》,已有十多年的歷史,那些法學專家、學者、律師個個都是業主,竟然也像廣大的購房者一樣,默然接受,連質疑聲都沒有。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如果沒有權力機構幫忙,開發商和物業怎麼可能完成如此巨大的成就?……

依法治國是主要手段,體現公平是重要目標。

事實上業主們也如夢方醒般地覺悟了!

一大批分佈在神州大地的業主,像播種機、像宣傳隊,口誅筆伐、身先士卒,局部地區已初見成效。

各地政府相繼修改的《物業管理條例》均明確指出:小區的權屬和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哈爾濱、長沙、上海、深圳、廣州等地已有為數不少的維權成功案例。

眾多維權群裡的維權業主與日俱增,鮮活的案例層出不窮,使用的招數五花八門,求助的小區絡繹不絕,各種觀點百花齊放….

業主權益保護必將此起彼伏,風起雲湧,甚至波瀾壯闊。

沒有危言聳聽,它是一種趨勢。

沒有推波助瀾,它是一種公平。

張海濤認為:

安居則樂業,關於社區的思考和實踐是多方面的,實踐經驗,制度建設必不可少,就身邊的宜昌長江瑞景小區,民悅家園小區,問題至今仍待解決,看似複雜其實簡單的問題,無不考驗職能部門及基層的智慧和決心。高效、廉潔的來服務於民、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基層治理是社會治理體系中最基礎的環節,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嚐盡人生百味,方知人間冷暖。從街頭巷尾到百姓人家,從衣食住行到治安物業,生活中那些看似雞毛蒜皮的事情,卻是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事。

正所謂群眾利益無小事,基層治理水平高低,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基層治理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須“大辦”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區物業管理與每一位小區居民息息相關。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組織性質,將其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三方聯動工作機制。對居民們比較關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問題,要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公開信息平臺。

區區小事關民生、利在長遠,要以敬民之心,革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規之底線,實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務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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