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文章导读: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第一部分:安置补偿标准

(一)、片区1

征地位置:铜城街道郑于村

面积:地块4征收土地面积2.9427公顷

用途:全部为建设用地中的住宅用地

土地补偿: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82.5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42.7728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捌元整)。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42.7728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捌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拨付到郑于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东阿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66.2108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贰仟壹佰零捌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铜城街道办事处、郑于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回迁安置,本次征地涉及99户拆迁居民,按照铜城街道办事处郑于村村委会和拆迁户签订的《郑于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关内容,在新安置楼建设完成后进行回迁安置。

其他问题:本批次征地涉及的铜城街道郑于村部分农村宅基地成片拆迁,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东阿县人民政府《东棚改组字(2013)第2号文件》,按照铜城街道郑于村制定的《郑于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实施办法》标准执行拆迁补偿,该方案已征得村民同意,并和拆迁户签订了《郑于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本次集体土地地上物清点时村民的房屋已自行拆迁完毕,因此本方案不包含拆迁补偿费用。

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二)、片区2

征地位置:铜城街道东关村

面积:地块7征收土地面积1.5035公顷

用途:全部为建设用地中的工矿仓储用地。

土地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阿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82.5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24.038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零叁佰捌拾捌元整)。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24.038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零叁佰捌拾捌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拨付到东关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东阿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33.8288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捌仟贰佰捌拾捌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铜城街道办事处、东关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三)、片区3

征地位置:新城街道杨庄村

面积:地块1征收土地面积8.3165公顷

用途:全部为建设用地中的住宅用地。

土地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阿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楹庭了解到,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48.4850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捌万肆仟捌佰伍拾元整)。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748.4850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捌万肆仟捌佰伍拾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拨付到杨庄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东阿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87.1213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柒万壹仟贰佰壹拾叁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城街道办事处、杨庄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其他问题:本批次征地涉及的新城街道杨庄村部分农村宅基地成片拆迁,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东阿县人民政府《东棚改组字(2013)第2号文件》,按照新城街道杨庄村制定的《杨庄村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标准执行拆迁补偿,该方案已征得村民同意,并和拆迁户签订了《杨庄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本次集体土地地上物清点时村民的房屋已自行拆迁完毕,因此本方案不包含拆迁补偿费用。

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四)、片区4

征地位置:新城街道大赵村(李庄村民小组)

面积:地块2征收土地面积2.8571公顷

用途:全部为建设用地中的住宅用地。

土地补偿: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57.139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柒万壹仟叁佰玖拾元整)。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57.139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柒万壹仟叁佰玖拾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拨付到大赵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东阿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64.2848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贰仟捌佰肆拾捌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城街道办事处、大赵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其他问题:本批次征地涉及的新城街道大赵村(李庄村民小组)部分农村宅基地成片拆迁,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东阿县人民政府《东棚改组字(2013)第2号文件》,按照新城街道大赵村(李庄村民小组)制定的《大赵村委会大赵四组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标准执行拆迁补偿,该方案已征得村民同意,并和拆迁户签订了《李庄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本次集体土地地上物清点时村民的房屋已自行拆迁完毕,因此本方案不包含拆迁补偿费用。

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五)、片区5

征地位置:新城街道大王村

面积:地块3征收土地面积4.0924公顷

用途:全部为建设用地中的住宅用地。

土地补偿: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82.5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37.62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柒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37.62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柒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拨付到大王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东阿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92.0790万元(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零柒佰玖拾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城街道办事处、大王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其他问题:本批次征地涉及的新城街道大王村部分农村宅基地成片拆迁,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东阿县人民政府《东棚改组字(2013)第2号文件》,按照新城街道大王村制定的《大王村庄拆迁安置方案》标准执行拆迁补偿,该方案已征得村民同意,并和拆迁户签订了《东阿县大王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协议书》,在本次集体土地地上物清点时村民的房屋已自行拆迁完毕,因此本方案不包含拆迁补偿费用。

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六)、片区6

征地位置:铜城街道南张村

面积:地块5征收土地面积3.6819公顷,地块6征收土地面积2.8955公顷,以上2个地块共征收土地面积6.5774公顷。

用途:全部为建设用地中的住宅用地

土地补偿: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82.5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42.635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贰万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42.635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贰万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拨付到南张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东阿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47.991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柒万玖仟玖佰壹拾伍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楹庭了解到,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铜城街道办事处、南张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回迁安置,本次征地涉及335户拆迁居民,按照铜城街道办事处南张村村委会和拆迁户签订的《东阿县南张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在新安置楼建设完成后进行回迁安置。

其他问题:本批次征地涉及的铜城街道南张村部分农村宅基地成片拆迁,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东阿县人民政府《东棚改组字(2013)第2号文件》,按照铜城街道南张村制定的《南张片区棚户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标准执行拆迁补偿,该方案已征得村民同意,并和拆迁户签订了《东阿县南张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协议书》,在本次集体土地地上物清点时村民的房屋已自行拆迁完毕,因此本方案不包含拆迁补偿费用。

第二部分:其他注意事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在土地征收前已由铜城街道办事处、南张村村委会、新城街道办事处、大王村村委会、大赵村(李庄村民小组)村委会、杨庄村村委会、东关村村委会、郑于村村委会、相关权利人和拟用地项目单位,于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共同对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清点确认并补偿到位。因此,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山东东阿征地26公顷,每亩补偿5.5万,434户拆迁户需要回迁安置

楹庭提示您:

1、这个补偿方案是 2018年12月7日公示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 2018年 12月 7 日起,至 2018年 12月 13 日止。如果您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阿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东阿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东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由于现在已经过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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