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23年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提起公诉

日前,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彭某荣、李某斌,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被告人李某建、李某明提起公诉。本案因超过追诉时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核准追诉。

经查,1996年9月12日晚,被告人彭某荣、李某建、李某斌、李某明四人合谋到光泽县鸾凤乡君山村河滩上抢劫,四人发现一男一女两名被害人(郑某某、魏某某),遂对其实施抢劫,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和河滩上的石块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抢到现金、金项链、银项链、BP机等财物。期间,被告人李某建、李某明轮流奸淫被害人魏某某。四人怕事迹败露,决定杀人灭口,随即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线捆绑两名被害人并在被害人衣物内塞入石块,将二人扔进河里致其溺水身亡。

2018年3月,被告人李某斌(2014年因抢劫罪被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6年减为无期徒刑)在江苏省龙潭监狱服刑期间主动交代二十年前在君山村河滩抢劫杀害一男一女的犯罪事实。2018年3月21日,被告人彭某荣、李某明、李某建被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谢桂辉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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