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王朔:老舍如果多活几年,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

王朔:老舍如果多活几年,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

知道老舍这名字之前,我已经读过他的作品,那是在初中,大家互相传阅一些翻得稀烂没头没尾的旧小说。

有一天,我们院一孩子借给我一本没有封皮前后都缺了几十页的纸张发黄的小说,看它被翻得那个旧劲儿,我想当然以为这是本好看的书,上课的时候在底下看。

刚读头几行感觉就很奇怪,那和我们通常看到的小说很不一样,没有革命作家笔下一定会出现战争、屠杀和坐监狱的场面,只是很老实地写一个旧社会三轮车工人的日常生活。

我耐心地看了百十页,始终等不到激动人心的场面出现,就往后翻,翻到最后的残页,也没找到一段吸引我的情节。

按理来说革命战争题材的小说中都有一些性爱描写,描写性爱的章节才是书中翻得最旧的地方。

王朔:老舍如果多活几年,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

这小说真没劲。

还书的时候我还对借我书的那个院里孩子抱怨,似乎挨了涮,当时好像也没打听作者是谁,书皮撕了,也没有作者名字。


对书中风格强烈的老北京话也没什么触动,因为毕竟和我们日常说的话已经有了很大差别。

大概是七八年,粉碎“四人帮”之后,社会上开始给受迫害的人平反,小说成了平民表达自己看法最时髦最有力的武器,大家都成了文学爱好者。

老舍的名字逐渐传到我的耳朵里,知道这是一在“文革”中自杀的著名老作家,北京人,而且写作风格就是北京话,是全国惟一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代表作是《骆驼祥子》,这本书也是中国作家惟一在美国曾经畅销过的小说。

这时,我想起几年前看过觉得没劲的那本旧书,猜到就是它,也不敢说没劲了。

后来看过凌子风导的电影和“人艺”演的话剧,都觉得好,再加上受舆论大力灌输,都说好,自己也有了下意识的接受,一提老舍抢先便说:知道,《骆驼祥子》,写得好。

真正使我对老舍这个人作为作家感到佩服的是话剧《茶馆》。

北京话的魅力在这部戏充分得到了展示,直到现在,我们遇到和《茶馆》里某句台词相似的情景还会干脆就用这句台词说话,好像没有比这么说更贴的。

很多话都不是光说事儿而是带状态的,因而很易于借指,譬如“我饿着,也不能让这鸟饿着。”

就是一种精神嘛,在世纪末大家都很在乎自个的今天,说出来也是掷地有声,听上去也不像句大话。

我喜欢老舍的都是他那些“说话”的作品,话剧和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鲁迅说过老舍“油滑”,叫我这半吊子北京人看,这是南方人对北京话的偏见,那不是老舍油滑,而是北京人就这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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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作品有时给人感觉软,绕半天圈子不切题,正是有些失之厚道,舍不得,对北京小市民太热爱。

他也没法儿不这样,那些人没一个外人,都是亲戚里道街里街坊的。

老舍不是那种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小说的作家,也不是一出手便才华立现的天才少年,像每一个职业作家一样,他的小说也是瑕瑜互见,良莠不齐。我觉得写得不好的首推《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大约是老舍最长的小说,当年播这部电视剧时盛况空前,那些光彩夺目充满人性的角色一扫“三突出”年代文艺英雄们脸上残留的红油彩。

对我个人直接的影响便是从先进、落后、中间人物这种对人群粗暴划分的旧文艺观中彻底解放,人,就是人,什么观念性的认识都是一种狂妄。

我是看过电视剧倒回来找的这本小说看,初读抱着很大的期待,读的时候一点点降温,最后,在不到一半的地方合上书,感到很失望。

还是这些人物,说的也都是和电视剧中人一模一样的话,怎么看的时候却兴奋不起来?

这个反差非常明显的就是在语言上,电视剧中令人叫绝的精彩台词搁在小说中什么味儿也没有,白不呲咧的,读起来只觉得啰嗦。

长,肯定是一个原因,骨头与骨头之间总要设置一些过渡段转承启合,长了,这些技术填充部分就显得突出,格外无意义。

口语,也是个问题,特别是北京话,本来就有信口开河东拉西扯言不及义的特点,北京话自己形容这种说话方式是:车轱辘话,话赶话,你说前门楼子他说热炕头子。

这样一种天生掺水强调口腔快感的语言风格,不挤水分,或说大刀阔斧取舍,直接端到纸上,来不来一百多万,那得是什么样热爱文字有读书癖的读者才能胜任愉快?

见面就聊,聊起来没完,中间一个点儿不打,北京话叫:话窟。

王朔:老舍如果多活几年,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

在《四世同堂》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北京话作为一种方言的局限性。

尽管它和普通话十分接近,很多口语可以直接进入文字,不必修饰,但作为一种通用的书面叙述语言还是不够丰富和面面俱到。

中国文字经过几千年的发育,表述方式极为复杂或说四通八达,单纯的北京方言与之相比,手法还是显得单一,写《四世同堂》那样长的小说,一个腔调不变,到后来就显出平淡和缺乏变化,话再密,事件再集中,还是露出贫气和没话找话。

我经常听人讲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必须要有一些写作之外的先决条件,思想性啊,责任感啊,对巨大事物的关怀啊,说来说去似乎都在强调作家的人格,许多作者本人也纷纷咬着后槽牙说:创作拼到最后就是拼人格。

依这个说法,凡是经过“文革”活下来的作家都无法伟大。

老舍,愤而一死,在势必沉沦的深渊前全身而退,保全了自己的人格。就人之所能,他已经做到了极致,说老舍是他那一代中国作家中最有人格的恐怕不为过。

就盼着中国作家都当圣人、只恨他们不够胆儿去自尽的缺德批评家要树“当代屈原”除了傅雷另一个人选恐怕也就是老舍合适了。

可是,老舍的人格伟大,能说他的作品也就当然比其他苟活下来一身污点的老作家更伟大吗?无论我对他怀有怎样的敬意也得不出这样一个肯定的结论。

他是拿死拼出了一个人格,但这可以同时提升他的作品的意义吗?

作家的命运是沉浮不定的,作品都是活着的时候写的,要产生伟大的作品首先的条件是让作家活着,别老拿生死考验他。死亡,无论多么悲壮,也是对写作的打断。

老舍,如果他偷生在人间,难免不付出入格做代价,但也就有了机会和可能写出真正伟大的作品。这部作品他已经开了头,写了8万多字,叫《正红旗下》。

如果假以时日,让老舍把这个东西写出来,那不得了,“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了”。

朋友说:中国作家胡编的身外之事太多了,好像一写自己就小气,越会写跟自己八杆子打不着的事儿越叫有本事,赛着奔赴四面八方,活活给中国人创造出一种生动的纸上生活,使我们有时竟误会每天的生活不是真实的生活,不是我们该过的生活,还有一个更真实的生活在远处等着我们。

王朔:老舍如果多活几年,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

很多糊涂人因此自我蔑视,把脱离现实当作一件牛逼的事儿,想象不存在的生活这个传统那么悠久,这些人因而天生都有另一重人格。

朋友说:中国作家吃亏就在于人人不老实,一方面可做绕指柔一方面又都是暴脾气,软,软至人尽可夫,硬,硬起来便一头撞死,都不把写作当回事。

其实这不是中国作家的传统精神,汉朝有个叫司马迁的,被皇上骟了,没急着死,写了一本《史记》。

朋友的话引起我的深思:我们是不是太在乎一个作家的人格完整了?说惯了大话,把自个将在这儿了,逼得很多人东西没写完只好去做烈士。

这个人格对作家真那么重要吗?

简直无可选择,要么留取丹心照汗青,要么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当然很多老作家的经历确实印证了这一点,丢了人格之后文章的格也不复再有。

余华的《活着》讲到了对生命的尊重,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芙蓉镇》里也有类似的话:不能像人一样活,就像畜生一样活。

张宇的《活鬼》把这个话更进了一步,不但要像畜生一样活,还要活出滋味来,活得比人还带劲。

其实老舍自也有这样的话,《四世同堂》中有一句台词:日本人厉害吧?架不住咱能忍!

死,只能成全一个伟大的作家。

忍,没准能忍出一部伟大的作品。

我愿意将来有一天,我们谈论很多伟大的作品,谈到这些个作家,都说“真不是个东西”,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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