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三問“上財副教授被舉報性騷擾”事件:涉事高校是否失察?

目前,部分高校還沒有設立專門防止性騷擾委員會,專門的工作制度還不健全。

記者 | 王 煜


近日,“上海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女研究生舉報副教授錢逢勝性騷擾”事件持續發酵。《新民週刊》記者瞭解到,舉報女生在微信朋友圈表示,她已於昨天(12月8日)晚上去派出所報警,今天早上回到公司正常工作。

三問“上財副教授被舉報性騷擾”事件:涉事高校是否失察?

小文舉報材料的網絡首發文章

錢逢勝被舉報的內容,有待上海財經大學校方和警方的進一步調查取證。但本次事件目前已經引發幾大疑問待解。

一問:高校學生對教師的投訴機制是否通暢?

女生小文(化名)的舉報文章在網上發出後,短時間內,大量網友在微博、微信公號等途徑留言,證明錢逢勝對女學生語言、舉止曖昧的行為在過去的較長時間內一直存在。小文從12月6日晚上在微博上倡導有被錢逢勝騷擾過的其他受害者給她私信,她看這些私信“看了一晚上”。

那麼,有如此多的可能受害者,為什麼之前上海財經大學並未注意到錢逢勝的不當行為?

根據公開資料,錢逢勝在上海財大完成了從學士到博士的學位學習,並從1986年開始在該校任職教師至今。從其進入上海財大開始本科學習,他三十多年間沒有離開過上海財大,可謂是該校一手培養出來的。

三問“上財副教授被舉報性騷擾”事件:涉事高校是否失察?

有網友據此質疑上海財大“包庇”“護犢”。當然,校方在這個過程中究竟有否包庇、失察,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才能做出結論。然而,學校是否建立起了這樣一種學生對教師不當行為的投訴機制:學生能感覺到投訴本身是安全的,處理投訴的機構是可信任的,自身不會遭受打擊報復嗎?

只有在這樣的機制下,學生在被教師侵害時,才可能選擇及時地向學校反映,讓學校來保護他們,以避免更多侵害的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0月底,教育部公佈了對全國人大“關於關注內地高校性騷擾事件,校內成立防止性騷擾委員會的建議”的回覆。

上述回覆表示:目前,部分高校還沒有設立專門防止性騷擾委員會,專門的工作制度還不健全。“我們將會同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指導高校等學校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應機構,健全性騷擾防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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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舉報材料中列出的錢逢勝對她侵害之後的錄音

二問:高校對教師的權力監督機制是否完善?

目前網絡上對錢逢勝的留言評價,除了和性騷擾相關的,還有一部分集中於他對於學生的評價權力過大。有網友稱,錢逢勝教的課的最終考核有時就是一道大的主觀題,答得是好是壞全憑他一人說了算;錢逢勝動輒以掛科來威脅學生服從他。

這恰恰是這次站出來舉報的小文以及其他很多沒有站出來的可能受害者,不敢在一開始就明確反抗的重要原因。辛辛苦苦考上研究生,誰也不願意輕易得罪教師,讓自己的課業成績受影響甚至不通過考核。

三問“上財副教授被舉報性騷擾”事件:涉事高校是否失察?

學生一門課程學習成績的評分,當然應該主要由任課老師來做出評價。但是,如果這種評價的權力只集中在任課老師一人手中,沒有其他的監督限制;這門課又是某些學生的重要的必修課,甚至任課老師就是學生的導師,那麼,這就為教師“權力尋租”的滋生鋪就了一張溫床。

一方面,錢逢勝得到了上海財大官方的認可,從而獲得了該校會計學院副教授、上海財大浙江學院會計系主任、財政部會計準則諮詢專家、財政部會計基礎理論專門委員會委員等任職,成為數家公司的獨立董事;另一方面,上海財大對錢逢勝手中權力的監督,又是否能獲得公眾的認可?

三問:對受害人的指責、受害人的自責何時可以不再出現?

小文的舉報材料在網絡上曝光不久,發佈該材料的微信公號的評論區就出現了這樣的聲音:“這老師肯定是有問題的,校方應處理。但回過來看,當事女生同樣是有問題的……當事女生的種種過程和事發經過表明事情並不單純。”還獲得了1000多個贊。

還有網友留言表示,自己的朋友圈有人如此評論:“性侵確實不對,但我相信上過他課的學生都會心懷感激”“雖然同情她的遭遇,(但)女生到了這個年紀有了社會經驗應該能保護好自己,覺得教授有問題就不應該上車”。

當然,這種來自他人的“被害者有罪論”並不是大多數,而且近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這種錯誤的認知已經越來越少,但仍未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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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受害者本人也會陷入自我譴責的怪圈。為小文提供法律援助的萬淼焱律師告訴《新民週刊》記者,一開始,小文曾經自責,她後悔自己在被錢逢勝鎖在車內騷擾時,沒有足夠的膽量做出更為明顯和激烈的反抗。

實際上,這種對“完美受害人”的期待是完全反人性和不科學的。近年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和新聞媒體已經對此做了大量的科普傳播。本次事件證明,這樣的傳播必須持續地做下去,才可能真正保護受害者、威懾施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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