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壹現場|父輩偷偷分割祖產 法院判決撤銷調解書

爺爺奶奶將他們的遺產以立遺囑的方式贈給孫子小李,但當爺爺奶奶去世後,父親、姑姑、叔叔卻揹著小李向法院隱瞞客觀事實,通過調解的方式將爺爺奶奶遺留的房產進行分割。

北京青年報記者12月18日獲悉,北京通州法院判決撤銷被告之前達成的調解書,並確認涉案房產歸原告小李所有。

小李是被告李某一的兒子,在其九歲時,因父母離婚,小李開始和爺爺奶奶共同生活。雖然父親李某一再婚後,與小李還在一個村子居住,但因為種種因素,小李與李某一基本沒有什麼來往,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小李的爺爺奶奶考慮到小李年齡尚小,無依無靠,就立下字據,將自己所有的房產遺贈給小李。小李結婚後,就不再與爺爺奶奶共同居住,爺爺奶奶一直在房屋居住到去世。爺爺奶奶去世後,涉案房屋一直處於閒置狀態,小李在院內新建了部分房屋。

2017年,被告通過法院訴訟調解的方式將涉案房屋分割,隱瞞了房屋已經分給小李的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小李爺爺奶奶立下的“字據”合法有效,當時的見證人也出庭作證,證明“字據”的真實性,小李依據“字據”的意思表示,有權獲得房屋所有權。法院最終判決撤銷原調解書,確認涉案房屋歸小李所有。

法官表示,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被繼承人有權將自己的遺產贈與給法定繼承人之外的自然人,叫做遺贈,所以本案的原告小李有權依照具有遺贈意思表示的字據取得爺爺奶奶的房產。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葉婉 通訊員 徐明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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