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小伙心生一计制作假证将租来的车抵押变卖,竟屡屡得手

  来自云南农村的李某很早就离家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有限,可李某却经常以车代步,而且三天两头换车。这背后,其实是一场拙劣的骗局。近日,海宁警方披露了案情。

  今年9月15日,云南人孔某来到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才买的一辆长安汽车不见了。孔某说,这辆车是他两个月前从云南老乡李某处买的,还没办过户。

  两人本不相识,孔某是看到老乡群里转发的售车广告后,才联系李某的。试车后,孔某表示满意。车价说好是4.5万元,孔某先付了1000元定金。

  两天后,李某开着车到许村与孔某会面。见面后,李某说有急事,当天来不及陪孔某去办过户,但可以先签一份车辆买卖合同,并把车子和相关证件交给孔某,孔某立马付了3.4万元。双方还约定了同去办过户的时间,并说好到时孔某再付1万元尾款。

  可到了约定的日子,李某失联了。想到车子、证照、合同都在自己手上,孔某并不担心。可9月15日早上,他去开车时,却发现汽车竟然不见了,于是报警。

  无独有偶,9月16日,海宁长安派出所也接到了一起类似警情。报案人吴老板经营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今年4月及5月,他分别收了一辆别克轿车和一辆众泰轿车,都是以抵押形式收的,相关证件齐全,而抵押这两辆车的人,也是这个李某。

  但9月11日,吴老板开着李某抵押给他的车前往温州,打算将车子租掉,不料第二天,车子不见了。

  经侦查,11月25日,李某在桐乡被海宁警方抓获,并交代了自己的诈骗手法。

  原来,李某打工虽然收入不高,却很想拥有一辆自己的汽车。2018年11月底,他在嘉兴一家租车公司以“以租代购”的形式,租了一辆别克英朗轿车。根据合同,李某每月需还款4000元左右,付满4年,车子就可归己所有。在此期间,租车公司会保留备用钥匙、购车发票等物,并在车内加装GPS定位,如果客户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公司马上能找到车子。

  仅还了首期,李某就发现,自己的收入水平根本无力偿还租金。于是他制作了全套假证,把车子抵押给吴老板的二手车交易公司,骗过了工作人员,顺利获得数万元抵押款。之后,他故伎重演,又租来一辆众泰汽车拿到吴老板的店里抵押,再次得手。今年8月,李某以同样方式租了辆长安汽车,“卖”给了老乡孔某。

  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