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關於做好春節、元宵節期間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

行唐縣大氣汙染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關於做好春節、元宵節期間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


全縣廣大人民群眾:

當前,我縣持續處於空氣質量重度汙染環境,已啟動橙色+應急響應,又逢防治新冠病毒肺炎關鍵時期,為減輕不利氣象條件對空氣質量的影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行唐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現就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止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銷售柏靈樹枝、燃烤柏靈火、銷售投放“孔明燈”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縣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取消所有臨時煙花爆竹零售攤點。

二、嚴禁砍伐柏樹、銷售柏靈樹枝,禁止燃烤柏靈火,破除迷信陋習。

三、全縣範圍內禁止投放“孔明燈”等空中移動火源,消除火災等不安全隱患。

四、對違規銷售煙花爆竹、柏靈樹枝的,由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供銷合作社、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管局等部門進行查處;對違規燃烤柏靈火、露天焚燒秸稈垃圾雜物嚴重汙染大氣環境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據《大氣汙染防治條例》予以處理;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五、縣大氣辦組織公安局、生態環境分局、城管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供銷合作社、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進行巡查督導。


行唐縣大氣汙染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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