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扩散!巨鹿县急寻密切接触者

巨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2020年1月28日晚20:16分,巨鹿县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21岁,巨鹿县王虎寨镇王虎寨村人,在武汉上大学。

2020年1月19日上午8-9点,其乘坐车牌为冀EB8298的公交车从邢台返回巨鹿。与其同乘该车次的人员(共19人),以及10点27分左右在巨鹿汽车站候车厅滞留、候车人员,须立即自行居家隔离至14天,每日上午和下午测两次体温,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2020年1月19日19:13分—21:09分,其在县城传奇网吧上网。当时在该网吧上网的人员,须立即自行居家隔离至14天,每日上午和下午测两次体温,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2020年1月22日12:07分—12:51分,其在县城粥依阁就餐。当时在粥依阁就餐的人员,须立即自行居家隔离至14天,每日上午和下午测两次体温,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2020年1月22日下午13:22分—15:22分,其在县城纯歌派对二楼唱歌。当时在纯歌派对唱歌的人员,须立即自行居家隔离至14天,每日上午和下午测两次体温,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2020年1月23日下午15时左右,其到县城信誉商厦、中酷服装城购物。当时在上述两地购物的人员,须立即自行居家隔离至14天,每日上午和下午测两次体温,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2020年1月23日下午17时左右,其在369购物中心购物。当时在该中心购物的人员,须立即自行居家隔离至14天,每日上午和下午测两次体温,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联系电话:0319-4323621

特此公告。

(备注:隔离至14天是指与病例最后一次接触后的14天。14天过后自动解除隔离。)

巨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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