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惊!25万货款全用于赌博 河池一公司部门经理将公司货款占为己有

广西新闻网河池5月28日讯(通讯员 陈忠强)河池市某公司部门经理韦某收取了货款没上交公司而用于赌博,近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韦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韦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给河池市某公司人民币25370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起,韦某任河池市某公司部门经理,其职责为负责河池市宜州区同德乡、怀远镇、德胜镇、龙头乡及河池市金城江区等西部片区的肥料、农药、种子等农资的销售和货款回收。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间,韦某多次利用经手农资销售和临时管理公司货款的职务便利,采取私拿公司调拨单通过不开销售单销售货物、私开调拨单、私自涂改票据、私自出具收据、不出具收款凭证、让客户将货款存入个人账户等方式隐瞒已收取得的货款,并未按规定将货款上交公司,共将公司货款253706元占为己有用于赌博。2016年6月26日,韦某主动到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城南派出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到客户货款后没有上交公司,而是采取隐瞒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韦某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韦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韦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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