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男子喝酒猝死,同桌酒友被起訴,家屬要求鉅額賠償

喝酒本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朋友聚會喝酒,交際應酬喝酒,傷心高興喝酒,可以說喝酒的情形在生活中處處可見……而酒一喝多了就容易上頭,所以因喝酒而鬧出的事情也是不少。

男子喝酒猝死,同桌酒友被起訴,家屬要求鉅額賠償

最近遇到一個案子就是男子酒局喝酒猝死,家屬把同行喝酒的全部酒友告上了法庭,要求鉅額賠償費用。

同事之間聚餐喝酒是的一個十分基礎的社交活動,原本為了增加同事感情,增強團隊凝聚力的一個活動卻沒想到給小周和同事們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男子喝酒猝死,同桌酒友被起訴,家屬要求鉅額賠償

週五公司職員老吳、老王和同事約定一起聚餐吃個飯,到了下午19點,一行人歡歡喜喜就來到某火鍋店開始吃飯喝酒,喝酒這種事情大家都知道,喝起勁來了誰都攔不住誰,老王可是部門出了名的海量,一個人在飯店就喝了半瓶白酒外加一件啤酒。吃飯、喝酒、KTV這三個步驟可謂是聚餐吃飯的基本操作。酒過三巡,眾人覺得還沒有晚過癮,於是在21時相約一起去KTV唱歌。在KTV自然是少不了喝酒,於是眾人又開始了另一輪酒會。在KTV眾人又喝了不少酒,凌晨0時,老吳將老王送回了家休息。第二天早上8時,家人發現老王身體出現異常,立即撥打120將老王送到醫院救治,雖然醫生進行了搶救,但是老王還是失去了生命。後來經過法醫司法鑑定,老王的血液中檢測出乙醇的平均含量為363.25mg/100ml。老王家屬認為,老王是和老吳他們一起喝酒才導致身亡的,因此應賠償老王家屬死亡賠償金、撫養費、醫療費等費用的80%,即100萬餘元。

男子喝酒猝死,同桌酒友被起訴,家屬要求鉅額賠償

對於鉅額的賠償金老吳及同事是顯然不可能接受的,於是老王家屬就把老吳告上了法庭,後法院經過審判後認為,老王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於過量飲酒的危害應該是有清醒的認識的,而老王自己在聚會中不能控制自己,理性飲酒,導致過量飲酒死亡的悲劇。

男子喝酒猝死,同桌酒友被起訴,家屬要求鉅額賠償

並且在聚會過程中,老王和老吳僅僅是朋友關係,不存在法律關係,而且因此不能產生法律上的權益關係。同時也不能證明老王的過量飲酒,是同事灌酒的結果。在老王醉酒後,同事將其送回家盡到了該盡的義務。在法律上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顯示老王的死亡與老吳有關,因此法院駁回了老王家屬的訴訟。

喝酒一定要有度,不能過度飲酒,自己的身體要對自己負責。

(故事根據真實案件改編,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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