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疑似偷狗者逃跑途中撞树死亡,死者家属向追赶者索赔!法院判决了

2016年11月22日,桂林市的养殖户王庆驾车追两名疑似偷狗贼时,对方的摩托车失控撞在树上,致一死一伤。王庆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后检察院不予批捕,释放。死者家属不服起诉,向王庆和另一名偷狗嫌疑人徐某索赔34.8万余元。

今年5月30日,王庆领到了临桂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死者家属要求王庆和徐某共同赔偿的请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死者家属侯某等人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6523元,由死者家属负担。

临桂区法院认为,此案争议焦点为,两被告与张某的死亡是否具有过错或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两被告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关于两车是否存在接触的问题,经鉴定,未得出两车存在接触的结论。原告称两车存在数次接触的一事,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认可。

其次,原告称徐某伸脚去踢王庆的车子,但庭审时,徐某否认踢了王庆的车,原告举证责任未完成,故法院对原告诉称徐某伸脚去踢王庆的车子一事,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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