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周村法院受理首起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

魯中網-魯中晨報6月5日訊(記者 張琦 通訊員 張萍)5月29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全市法院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工作的公告》,該公告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實施。5日,周村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本院首起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

家住高青縣的居民劉某,因其種植的55畝玉米苗、高粱苗被損毀,遂向高青縣公安局報案,高青縣公安局告知劉某本案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違法、犯罪行為,並向其送達了《告知書》,劉某以高青縣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將其訴至周村法院,要求撤銷該《告知書》,判令高青縣公安局受理其控告並進行立案調查。

5月29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全市法院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工作的公告》,該公告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淄博市轄區內九個基層法院被劃分為三個片區,周村法院、張店法院、高青法院為第一片區,淄川法院、博山法院、沂源法院為第二片區,臨淄法院、桓臺法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為第三片區,除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案件以外,上述片區的當事人可在所屬片區法院間選擇任一法院進行立案、審理。本地法院審理本地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案件,當事人往往會對是否存在政府幹預產生疑慮,本案劉某所訴行政機關位於高青縣,根據原管轄規定,該案應由高青縣法院管轄,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工作的公告施行後,當事人可以根據片區劃分自由選擇立案法院,本案原告劉某隨即選擇了在周村法院立案。

記者瞭解到,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不僅可以消除當事人的心理顧慮,也能有效避免地方干預,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力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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