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開展巡察整改督辦做實巡察“後半篇文章”

據瞭解,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專門成立了縣委巡察整改督辦組。督辦組將對2017年被巡察的12個單位的黨組織的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辦。對每個被巡察單位的督辦時間為10個工作日。

通過本輪督辦,將進一步強化壓力傳導,使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員領導幹部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和“一崗雙責”職責。跟蹤問題,督促整改,真抓實幹,發揮巡察震懾遏制治本作用,把巡察成果真正落實好、運用好,不斷淨化陽山政治生態。

清遠日報訊 記者盧志滿 通訊員縣委巡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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