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我还钱我还钱,不要拘留我

2017年5月18日,邓某与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离婚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确定由沈某某向邓某支付款项2.4万元。

时隔一年后,沈某某仍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邓某遂向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送了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沈某某电话联系,沈某某却态度消极,不愿配合执行工作。

执行现场

我还钱我还钱,不要拘留我

“高法官,沈某某现在正在家中,你们快点来。”6月5日中午12时,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法官接到申请人邓某的电话后,立即组织执行二组、执行三组的执行干警迅速出动,赶往沈某某的住处。

我还钱我还钱,不要拘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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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敲开沈某某住处的大门,出示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向其表明身份,但沈某某态度蛮横,以各种借口表示不愿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遂强制将沈某某进行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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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时30分,沈某某被拘传至蓬安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释以法理要求其配合执行。

谁想执行干警的“礼”却换来了被执行人沈某某的轻蔑一笑,沈某某表示自己没有钱,交不了执行款。

执行干警再次向其释明,若他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15日司法拘留,沈某某听后依然不为所动,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当执行法官依法向沈某某宣读完拘留决定,法警拿出手铐之际,沈某某一看法院动真格了,立马转变了态度,表示马上打电话让亲友给他送钱过来。

13时25分,沈某某的亲友“如约”送来了执行款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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