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老赖”注意了,欠钱不还会有牢狱之灾

一些失信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只是小事,不犯多大法。可实际上,对于“老赖”们来说,带来的不仅是信用污点、乘坐运输工具或者银行借贷等不方便,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付出惨痛代价。5月1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近年来10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法官点评、分析了其中四起案例。

案例一

2014年3月3日,滦县人民法院对徐某某诉李某、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李某、谢某某偿还徐某某92万元借款及32万元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义务。2014年5月,李某将坐落在滦县某镇某村的房产抵押给唐山市某投资公司,贷款320万元偿还他人债务。2017年4月,李某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滦县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李某抵押厂房借款320万元,具有执行法院判决的能力,但其并未执行法院判决而是用于偿还其他债务,致使法院民事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官点评:被告人李某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上诉,说明其已认可并服从法院判决,且应当知道法院判决给付内容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本案被执行人李某明显有履行能力,但其以不知判决书生效时间等理由,未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且抵押贷款优先偿还其他欠款,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必须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10年11月18日,被告人叶某某向原告兰某某借款40万元,到期后叶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兰某某将其诉至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叶某某于2012年1月20日前偿还兰某某借款。2013年7月,因叶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兰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5日,丰润执行大队向叶某某发出执行通知。同年10月,叶某某收到征地补偿款1383267元后,未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而用此款偿还他人借款。丰润执行大队经多次执行,叶某某仍拒不偿还兰某某欠款及利息,故将其涉嫌拒执罪的材料移交公安立案侦查。2016年10月,丰润法院对叶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点评:本案中,被执行人叶某某得到征地补偿款后,完全有能力执行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所作出的调解,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了叶某某的刑事责任,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老赖”们提了个醒: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要为此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案例三

因拖欠某物流公司运费41万元,薛某某被告上法庭。2015年12月,乐亭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薛某某妻子王某名下的一辆汽车予以查封。之后,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薛某某赔偿某物流公司运费款及相关费用共计4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薛某某未履行义务。2016年2月,某物流公司向乐亭执行大队申请立案执行。经查控,除审判过程中被查封的车辆外未查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薛某某的妻子王某明知该车已被法院查封仍故意隐藏该车,致使无法执行。乐亭执行大队将被执行人薛某某规避执行、涉嫌犯罪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6年11月,乐亭县公安局依法扣押该车。2016年12月,薛某某、王某转卖该车,偿还了涉案款项,履行判决所确定法律义务。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乐亭法院以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分别判处薛某某、王某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执行人薛某某、王某明知汽车已被查封,仍予以转移、隐藏,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虽然薛某某、王某在公安侦查阶段转卖该车,偿还了涉案款项,但由于其逃避执行主观故意明显,情节严重,仍被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得到应有的惩罚。

案例四

原告杜某某与被告蒋某某合伙纠纷一案,玉田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蒋某某给付杜某某779842.74元。民事判决生效后,蒋某某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杜某某向玉田执行大队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蒋某某为逃避执行,在诉讼中将其所有楼房出售,并与妻子王某某离婚,二人家中均无贵重物品可供执行,且蒋某某自离婚后下落不明。2008年8月,执行干警通过工商银行查询到蒋某某自2006年4月10日开户至2007年6月21日有存款记录五笔,合计金额31100元,且被蒋某某将大部分存款取走。玉田执行大队遂以蒋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之后,玉田县公安局将蒋某某予以刑事拘留,通过办案人员反复做劝导工作,蒋某某向法院承认错误并积极筹款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玉田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

法官点评:本案被执行人蒋某某为逃避执行,在诉讼中将所有楼房出售并与妻子离婚,显然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情节严重。虽然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但由于其逃避执行情节严重,仍被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自属罚当其罪。

抗拒执行可能牵涉三大罪名

据介绍,根据我国刑法,抗拒执行很有可能会牵涉到三个罪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公务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该罪的主要表现为转移、隐匿、低价处分财产。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该罪主要表现为针对法院已经保全或执行中已经查封了的财产恶意处分变现,以逃避债务,其中又以处分保全财产的为多数。

妨害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主要表现为暴力对抗法院的执行活动,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被执行人逃脱,最终使得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的措施无法实现。

当前,多部门通力协作合力解决执行难、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执行攻坚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唐山中院敦促那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人,放弃侥幸心理,抓紧自动履行,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希望申请执行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查找和举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人及其线索,对“老赖”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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