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本報訊(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豔粉

)職工實際工資基數高於最高繳存基礎的,按最高繳存基礎17418元繳存;職工實際工資基數低於最低繳存基數的,按最低繳存基礎1550元繳存……6月20日,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市對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和最低繳存基數進行了調整。

記者瞭解到,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了《關於調整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和最低繳存基數的通知》,《通知》規定從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年度內,全市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調整為17418元,最高繳存比率為12%,單位和個人最高月繳存額分別為2091元。而全市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調整為1550元,最低繳存比率5%,單位和個人最低月繳存額分別為78元。

據悉,之前住房年度按最低工資標準繳存的單位及職工,在新的住房年度應當按照新的繳存基數做相應的調整。職工實際工資基數高於最高繳存基礎的,按最高繳存基礎17418元繳存;職工實際工資基數低於最低繳存基數的,按最低繳存基礎1550元繳存;職工實際工資基數介於最高和最低繳存基數之間的,按實際工資基數繳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