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男子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夫妻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自贡网讯(雷雯霞 记者 兰江)荣县一男子酒后驾驶与妻子共有的轿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两伤,而后为逃避制裁肇事逃逸。近日,荣县法院道交法庭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介绍,去年7月19日,蔡某饮酒后驾驶登记于其妻李某名下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旭阳镇环城西路“原榨油厂门外”路段时,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刮擦后,又与迎面驶来由黄某驾驶并搭乘其母林某、女儿黄某某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车及停放在道路左侧停车位的小型面包车相撞。

事发后,为逃避法律制裁,蔡某慌忙驾车逃离现场,在驶离现场过程中对林某形成碾压,造成林某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并造成黄某及其女儿受伤和上述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蔡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上述机动车均购买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林某家属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经法院审理认为,蔡某驾驶与其妻李某家庭共有汽车致他人损害,李某对上述赔偿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蔡某有饮酒驾驶、逃逸情节,保险公司据商业保险合同约定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赔。一审判决蔡某与妻子李某连带赔偿林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4.4万余元,上述三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林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3.3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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