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河南一男子沒扛住利益“考驗”,一下子賠了3000多萬,咋回事兒?

河南商報記者 孫科 實習生 張成誠/文

河南商報記者 鄧萬里/圖

四年前,他未經相關部門批准,擅自在農用地上修建倉庫,被法院判二緩二,並要在半年內將破壞的土地恢復原狀。

如今,半年將至,土地恢復的如何了?6月22日,中牟縣人民法院聯合多家單位查看了涉案土地拆除、恢復原狀的情況。

【回顧】

非法佔用農用地106畝修倉庫

故事要追溯到四年前,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間,被告人朱某未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中牟縣廣惠街劉申莊村南林地內修建倉庫,非法佔用農用地面積106.1畝,致使林地遭到破壞。

河南一男子沒扛住利益“考驗”,一下子賠了3000多萬,咋回事兒?

2017年10月17日,河南省中牟縣人民檢察院向中牟法院提起公訴,並在訴訟過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朱某依法承擔環境修復責任。

去年年底,中牟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朱某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被告人朱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排除妨礙,並按照本院確認的《朱某涉案林地恢復方案》恢復原狀。

朱某在接到法院判決書後並未上訴,承諾會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對涉案林地進行恢復,並自願交納85萬元作為林地恢復的保證金。

河南一男子沒扛住利益“考驗”,一下子賠了3000多萬,咋回事兒?

據瞭解,該案也是河南省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環境訴訟案。

【進展】

如果到期未恢復土地,法院可撤銷其緩刑

6月22日下午,中牟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縣林業園林局、縣森林公安局等對涉案土地拆除、恢復原狀現場進行聯合監督,查看涉案土地拆除、恢復原狀的情況。

現場,原本的倉庫已變成一片廢墟,朱某表示,拆除正在進行中,一定會在判決時間內完成。

談到為何在此地修建建築時,朱某說:“原本以為這片地兒是個沙坑,就想著先邊開工邊辦手續,結果手續一直辦不下來,後來林業部門多次找到我,我才意識到違法了。”朱某說,因為利益的誘惑,自己建廠的錢血本無歸不說,還要賠償商戶的租金和損失,白白賠了30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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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是6月底,距離法院判決的期限馬上要到了,如果介紹未完成,法院將會咋辦?對此,中牟法院環資庭庭長陳麗娟表示:“如果六個月期限已到,當事人還未拆除完畢,恢復林地,中牟法院將按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對朱某進行制裁,並可撤銷本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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