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河南一男子没扛住利益“考验”,一下子赔了3000多万,咋回事儿?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实习生 张成诚/文

河南商报记者 邓万里/图

四年前,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农用地上修建仓库,被法院判二缓二,并要在半年内将破坏的土地恢复原状。

如今,半年将至,土地恢复的如何了?6月22日,中牟县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查看了涉案土地拆除、恢复原状的情况。

【回顾】

非法占用农用地106亩修仓库

故事要追溯到四年前,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中牟县广惠街刘申庄村南林地内修建仓库,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106.1亩,致使林地遭到破坏。

河南一男子没扛住利益“考验”,一下子赔了3000多万,咋回事儿?

2017年10月17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向中牟法院提起公诉,并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朱某依法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去年年底,中牟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朱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排除妨碍,并按照本院确认的《朱某涉案林地恢复方案》恢复原状。

朱某在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并未上诉,承诺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对涉案林地进行恢复,并自愿交纳85万元作为林地恢复的保证金。

河南一男子没扛住利益“考验”,一下子赔了3000多万,咋回事儿?

据了解,该案也是河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环境诉讼案。

【进展】

如果到期未恢复土地,法院可撤销其缓刑

6月22日下午,中牟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园林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对涉案土地拆除、恢复原状现场进行联合监督,查看涉案土地拆除、恢复原状的情况。

现场,原本的仓库已变成一片废墟,朱某表示,拆除正在进行中,一定会在判决时间内完成。

谈到为何在此地修建建筑时,朱某说:“原本以为这片地儿是个沙坑,就想着先边开工边办手续,结果手续一直办不下来,后来林业部门多次找到我,我才意识到违法了。”朱某说,因为利益的诱惑,自己建厂的钱血本无归不说,还要赔偿商户的租金和损失,白白赔了3000多万。

河南一男子没扛住利益“考验”,一下子赔了3000多万,咋回事儿?

如今已是6月底,距离法院判决的期限马上要到了,如果介绍未完成,法院将会咋办?对此,中牟法院环资庭庭长陈丽娟表示:“如果六个月期限已到,当事人还未拆除完毕,恢复林地,中牟法院将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朱某进行制裁,并可撤销本案缓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