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畢節10人被通報,涉及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脫貧攻堅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現將10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鳳山鄉羊巖村村委主任張軍低保工作失職問題。

鳳山鄉羊巖村元豐組低保戶李某某於2017年1月27日死亡,張軍未及時上報信息,導致李某某死亡後其家屬違規領取李某某4個月低保補助金共計784.2元。

2018年4月,張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小屯鄉市院村黨支部書記龍勝林侵佔危改補助金問題。

2009年小屯鄉市院村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該村花洞組的彭某某、王某某和劉某某三戶符合危房改造條件,但是該三戶無勞動力實施,村裡就安排彭某某為這三戶實施危房改造工程,經驗收合格後危改補助金由彭某某領取。

龍勝林分兩次從小屯鄉危改辦領取上述三戶的危改補助金共計6萬元後,只付給彭某某3.5萬元,將另外的2.5萬元據為己有。

2018年3月,龍勝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將侵佔的危改補助金2.5萬元退還彭某某。

3.達溪鎮冷底村支部副書記袁代毅虛報冒領侵佔退耕還林等補助金問題。

2002年,時任達溪鎮紅星村村委主任袁代毅,在冷底村退耕還林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用徐某某的名字虛報2.5畝退耕還林面積,2004年至2016年共違規領取退耕還林補助金5485元,並將該款用於日常生活開支;

2004年至2011年在代新寨村田壩組袁某某領取退耕還林補助金及種糧直補金共計21510.4元后,將其據為己有。

2018年4月,袁代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主動上交套取的退耕還林補助金5485元,將侵佔的退耕還林補助金及種糧直補金21510.4退還袁某某。

4.對江鎮元寶村支部副書記吳香貴侵佔早熟蔬菜大棚補助資金問題。

2007年8月,吳香貴在任原大方鎮元寶村支部書記期間,在發放元寶村早熟蔬菜大棚補助資金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將應發放給農戶的補助資金共計17735元據為己有。

2018年3月,吳香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主動將違紀資金17735上交對江鎮紀委。

5.對江鎮箐木村支部書記蘇燕榮違規發放救助糧食問題。

2017年,蘇燕榮在發放2017年農村低保戶季節性缺糧工作中,未嚴格按照民政部門的要求,違規將107袋救助糧中的52袋米發放給不符合領取條件的非低保戶,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2018年3月,蘇燕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果瓦鄉蓑衣村黨支部副書記張永會虛報冒領危改補助金問題。

張永會任蓑衣村人口主任期間,在2010年蓑衣村危改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冒用蓑衣村新開組陶某某名字申報獲得2萬元的D級危改指標,在領取危改補助金後,用於修建自己的房屋。

2018年3月,張永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綠塘鄉豐產一村村民小組長劉法富侵佔公益林補償基金問題。

2010年10月,劉發富在領取到豐產一村偏坡組2009年國家公益林補償基金1194.6元后,未按規定發放給涉及到的村民,也沒有上交到豐產一村村委會,而是將其用於個人日常生活開支。

2018年4月,劉法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主動上交違紀資金1194.6元。

8.馬場鎮雙群村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彭倫文違規發放救助糧問題。

2017年8月,彭倫文違反工作紀律,未按要求將雙群村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救助大米248包足額髮放給涉及到的90戶低保戶,而是違規安排將調整出的121包救助糧發放給70週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和3戶特殊家庭。

2018年4月,彭倫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大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瓢井分局局長蔣勁松受賄問題。

2014年至2016年,蔣勁松在任大方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瓢井分局局長、大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瓢井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為他人辦理微型企業相關手續時,收受他人所送感謝費共計3.62萬元。

2018年4月,蔣勁松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10.大方縣新九驛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定軍受賄問題。

2009年至2018年1月,李定軍在擔任大方縣公路管理所負責人、大方縣公路勘測規劃站副站長、站長、大方縣新九驛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大方縣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期間,

利用職務之便,在歸化至馬場安保工程、賴石包至珠場公路安保等工程的實施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393500元,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

2018年5月,李定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來源|大方縣紀委官網 七星關紀檢監察

編審|林茂申 駱明

毕节10人被通报,涉及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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