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交通事故遗孀,收到“迟到”了18年的道歉与赔偿

对李某来说,18年前发生的事情仿如昨日。2000年,她的丈夫陈某驾驶手扶拖拉机与罗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陈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依法判决罗某赔偿10万余元给陈某的妻子李某及三名未成年子女。由于罗某并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李某于2001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经多方调查,查明罗某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只好依法中止执行。

交通事故遗孀,收到“迟到”了18年的道歉与赔偿

2017年11月,李某打听到罗某的财产线索,主动向武江法院报告,法院立即着手展开调查。经查,罗某现在在东莞经商,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于是依照相关程序对该案恢复执行。2018年1月,罗某支付了赔偿款本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23万元。

案件本该到此划上完美的句点,但这时,李某突然向法院提出,认为其委托代理人计算利息的法律依据有误,请求法院对执行标的予以更正并另行立案执行。

经核查,执行法官认为该案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应按照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计算,最终确定该案尚有利息10万余元未计入原案标的金额中,于是另立案号执行。

为此,执行法官马上按规定查询并冻结了罗某的银行帐户,并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制其进行高消费。一心以为已完全履行赔偿义务的罗某收到法院的执行材料后立即联系法院询问事情原委。

考虑到被执行人一时也无法接受突然多出来的10万余元利息,执行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使其明白涉案款项的执行依据,并告知其李某目前的生活困境,让其换位思考理解李某家庭失去亲人的痛苦。

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努力沟通下,罗某近日主动到武江法院缴纳了执行款,并在执行法官的安排下与李某面对面坐下交谈,一句道歉,消除了双方多年来的怨恨和误解。

文、图:广州参考·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卜瑜 通讯员刘三瑞、郑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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