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回頭看”效果日益顯現,中央環保督察展現強大威力

“回頭看”效果日益顯現,中央環保督察展現強大威力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持續壓實環保責任、推動問題整改、強化責任追究、注重整改實效的作用,正日益顯現。

正在10省區進行的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相繼曝光了一批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件。針對暴露的問題,正在接受“回頭看”的地區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迅速部署整改落實,並對本地區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進行進一步排查和整治。

回頭看”推動認識提升、責任壓實

梳理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曝光的問題,可以發現一些地方在抓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上,仍然存在較為突出的共性問題。

整改要求不夠嚴。如黑龍江省烏裕爾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存在選擇性整改、做表面文章、工作不到位等問題,退耕還溼、生態恢復等工作並未到位。

整改督辦不夠細。如河南省洛陽市義煤集團新義煤業有限公司被地方環保部門一罰再罰卻屢罰不改,面對首輪中央環保督察群眾信訪舉報,以市場不好停產為由未落實治理要求,督察結束後又繼續開工。

整改核查不夠實。如江蘇省如皋市聲稱滬江廢油淨化廠舉報問題整改已完成,企業已關閉、生產設備已拆除,場地已清理。但這家企業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結束後不久即偷偷復產,還於2016年11月發生溢油事故,造成新的汙染。

整改落實不認真。如廣東清遠,對老百姓反映的問題沒有真抓,上報資料稱4條黑臭水體整治後“清澈見底、魚類成群”,公眾評議結果為滿意率96%。現場檢查時,沿河居民覺得是個笑話。

在“回頭看”的推動下,各地對這些問題及時糾正,督察整改加快了進度、加大了力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政治站位在提高。河北省迅速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問題整改工作調度,省委書記王東峰、省長許勤分別作出批示,強調要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發現的問題迅速核查,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對所有問題都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既解決“點”上問題,又延伸解決“面”上問題,著力構建長效機制。

整改落實在強化。江蘇省泰興市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曝光的濱江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問題,即知即改,已經累計轉運汙泥2100噸。同時,將全面排查鄉鎮園區內固體廢物處置情況,徹底整治歷史上固體廢物非法傾倒形成的環境安全風險。

責任追究在嚴格。對中央督察組發現指出的問題,各地堅決改、徹底改,同時嚴肅問責。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進駐廣西開展“回頭看”工作以來,全區總共對履職不力的33個責任單位和57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截至6月16日,雲南省委、省政府約談103人,問責75人,立案偵查7件,行政拘留1人;截至6月19日,江蘇省共立案處罰環境違法企業442家,立案偵查5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1人,約談125人,問責61人。

中央環保督察 “回頭看”的效果日漸顯現,正不斷推動各地在督察整改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增強政治自覺、強化責任擔當、解決突出問題、健全長效機制。

中央環保督察制度產生了多重效應

中央環保督察以強大的力度和紮實的成效,贏得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和大力支持。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3.5萬餘件,直接推動解決8萬餘個群眾身邊環境問題,得到中央肯定和地方支持、百姓點贊。

除了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外,中央環保督察的重要作用和目的在於幫助各地查找和發現生態環境問題,督促地方真正下功夫、下力氣解決生態環境問題。同時,推動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完善責任追究和問責制度。

加強了組織領導。有約一半的省份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擔任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對整改工作作出部署,推進了任務落實。截至去年底,前三批督察的22個省份整改方案共明確整改任務1532項,已經完成了639項,完成率為42%。

建立健全了長效機制。各地以督察整改為契機,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狠抓工程治理,推進制度建設。

嚴格了督察問責。追責問責已成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以問責促盡責,環保不履責便問責的工作導向初步形成。

轉變了發展理念。在環保督察帶動下,被督察地方主動調整發展思路,把強化督察整改作為有力抓手,借勢借力推動解決產業、能源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等深層次問題,從源頭防治汙染。

抓住“回頭看”契機,著力構建長效機制

各地在中央環保督察的推動下,抓環保的意識在增強、力度在加大,但有成效也有問題,有進展也有差距。“回頭看”讓一些地方看到了自身的不足,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部署和行動要紮實。要著力構建黨政同責、高位推進的組織機制。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的重大環境問題,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統籌協調、靠前指揮,要為執法監管部門撐腰打氣,要以求真務實重行的作風對環境問題一抓到底,不見到實效誓不罷休。

履職和擔當要硬實。要著力構建責任明晰、鏈條完整的問責機制。對於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環境信訪案件、關注的重點案件、群眾反覆舉報投訴的案件等,要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明確具體部門和責任人,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現責任的無縫鏈接。

督辦和核查要密實。要構建全過程督察督辦核查機制。對於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按照整改的目標要求、時間節點嚴格督辦,實行分片包乾,全程督導,重點督領導、督機制、督質量、督時效、督公開。對已辦結的環境信訪問題,要加強後督察,嚴防汙染反弾、問題回潮;對未辦結的重點問題和環境信訪問題,要實行臺賬清單管理。著力構建聚焦重點、全過程跟蹤的核查機制。對突出環境問題要開展全過程跟蹤核查,現場調查核實,隨機督辦檢查。

追責和問責要信實。對於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逐一釐清責任,逐一問責到位。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領導不力、工作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及時追責、頂格問責。對久拖不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要排除干擾,對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

人民群眾對解決問題有迫切要求,問題晚解決一天,群眾的痛苦就增加一天,對環境的危害就加深一天。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必須在明確任務、督辦過程、核查結果上落實“嚴、真、細、實、快”,以迅速的行動、有力的舉措、真實的成效,交出令人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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