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4 長沙和平解放後,攸縣人、湘東保安司令羅定被追逃,在皇圖嶺槍斃

長沙和平解放後,攸縣人、湘東保安司令羅定被追逃,在皇圖嶺槍斃

“馬日事變”後的長沙廣告牆

1951年2月26日,攸縣人民法院在皇圖嶺召開公審大會,主持大會的是攸縣縣委書記馮文紹。攸縣、茶陵和江西萍鄉、蓮花等縣的數萬群眾到會。原國民黨湘東保安司令羅定被判處死刑。

羅定,1893年出生於攸縣湖南坳鄉,1921年畢業於廣東韶關講武學堂。回鄉後,先任皇圖嶺鎮團防局長,後升任攸縣團防總局總辦。在擁有槍支600多時,投靠唐生智,在其手下任團長。1927年,升任湘東保安司令,駐醴陵縣城。長沙“馬日事變”後,羅定響應許克祥的行動,對攸縣、醴陵、茶陵、萍鄉、蓮花、衡山等縣的農民運動進行瘋狂的鎮壓,殺害共產黨人和工農群眾數以萬計,被稱為“羅屠夫”。

長沙和平解放後,攸縣人、湘東保安司令羅定被追逃,在皇圖嶺槍斃

1949年8月,長沙和平解放,解放軍進駐長沙

1949年,長沙和平解放,羅定潛逃湖北蒲圻縣汀泗橋一商店當賬房。1950年,攸縣開始土地改革,羅定被列為“追逃”對象。11月,湖北蒲圻縣公安局來函說,羅定已拘留,詢問羅的歷史情況。攸縣“追逃組”人員立即乘火車趕往蒲圻。縣公安局介紹,羅定是由汀泗橋稅務所拘留的,理由是羅一再幹擾和破壞稅收工作。但羅定於一週前被軍政委員會首長程潛保釋放了。“追逃組”人員趕到汀泗橋羅定的住處,羅已聞風而逃。

“追逃組”人員返回攸縣不久又接到消息,羅定在武漢被捕 ,並已轉至位於長沙司門口的省公安廳寄押。攸縣便速派人從長沙將羅定押回。

在公審大會上,不少群眾紛紛上臺控訴羅定殺人放火的罪行。公審大會結束後,羅定被押往皇圖嶺鎮郊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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