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0 广丰公安交警:5月6日起,非标电动汽车禁止上路!

非标电动汽车

近期,在广丰辖区时常出现一种电动汽车,包括四轮电动汽车、三轮电动车、老年人代步车等。该类电动汽车绝大多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属于非标电动汽车,因生产工艺粗糙,车辆性能无保障、抗风能力差,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驾驶者普遍年龄偏大,城区基本以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为主,镇村道以非法营运为主,其中驾驶员无证驾驶、车辆未悬挂号牌等情况下导致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肆意发生,威胁到其他车辆及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广丰公安交警:5月6日起,非标电动汽车禁止上路!

重要事项

为全面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努力为全区人民营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18年5月6日起,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电动汽车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无牌、无证、未交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查处。

广丰公安交警:5月6日起,非标电动汽车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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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电动汽车隐患大

广丰公安交警:5月6日起,非标电动汽车禁止上路!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广丰公安交警提醒您

一、已购买电动汽车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请于5月6日前将车辆及随车资料带至交警大队车管所查询核实,只要该车在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即可登记上牌,投保强制责任险后可由取得相关驾驶资格人员驾驶上路。对不符合规定的非标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二、驾驶方向盘式电动汽车需取得对应准驾资格,驾驶三轮电动汽车需取得C4或以上驾驶证,驾驶四轮小型自动挡电动汽车需取得C2或以上驾驶证,驾驶四轮小型手动挡电动汽车需取得C1或以上驾驶证。

三、非标电动汽车安全性能差、防护性能低,由此引发了较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因非标电动汽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赔偿,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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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三无车

广丰公安交警:5月6日起,非标电动汽车禁止上路!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平安,请勿购买或为家人购买非标电动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已购买的请于2018年5月6日前自行处置并杜绝上路行驶,非标电动汽车风险高,莫图一时方便埋下安全隐患,莫让孝心酿悲剧。自2018年5月6日起,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驾驶非标电动汽车上路行驶,存在无牌、无证、未交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实行查扣、处罚。请理解和支持我们的整治工作,也欢迎大家向交警部门举报非法驾驶、违法出售非标电动汽车线索,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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