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你是否會想起,喝的是啤滴白滴?
明天你是否會後悔,視法律如同兒戲...”
朋友們!
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
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不僅要對自己負責,
還要對自己的家人親友負責啊!
現在,就在此刻,
最新一期的酒駕人員名單出爐,
看看有您的熟人嗎
曝 光 臺
1、2018年6月22日晚21時09分,王某某,男,偃師市翟鎮人,駕駛豫CF***6小型轎車行駛至偃師太學路新星路口被偃師交警大隊執勤人員攔下盤查,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結果為56毫克/100毫升,系酒後駕駛。
2、2018年6月22日晚21時20分,李某某,男,偃師市嶽灘鎮人,駕駛豫C***3Z小型轎車行駛至偃師太學路新星路口被偃師交警大隊執勤人員攔下盤查,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結果為46毫克/100毫升,系酒後駕駛。
3、2018年6月23日晚21時01分,李某某,男,偃師市城關鎮人,駕駛浙C***72小型轎車行駛至偃師太學路新星路口被偃師交警大隊執勤人員攔下盤查,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結果為28毫克/100毫升,系酒後駕駛。
洛陽交警提醒
據統計數據表明,駕駛員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後開車、醉酒駕車引起的;駕駛員死亡檔案中有59%與酒後駕車有關。
如此觸目驚心的數據,請廣大駕駛人一定要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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