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和前夫離婚後,因為改姓和財產糾葛,我和前夫矛盾重重!

和前夫離婚後,因為改姓和財產糾葛,我和前夫矛盾重重!

想了接近兩年,終於,做了決定。月頭,幫媽媽去社區交社保費,意外得知,前夫再婚了,又生了個女兒。知道這事,我沒有不開心。從11年11月離婚到現,我無數次想放下,但又無數次想給女兒改姓或追討撫養費。這兩件事,無論哪樣,都有一定的難度啊!

關於改姓。離婚後,前夫在QQ空間說女兒不是他的,我把他當水魚了,還在簽名辱罵我。他不給撫養費,開出的改姓條件是一月見四次女兒。而且我姓朱,這名字怎麼改都不好聽。

關於追討撫養費。首先我沒錢請律師。再者這撫養費是肯定能追討的。但問題是,我贏了又如何,他是賴著不給,就算法庭強制執行也沒有啊。他家前幾年騙低收,己經養成了不存一分錢在銀行的習慣。就算他有工作有收入,也騙過了居委。並且他家在南海有兩棟自建樓,卻騙了廉租房。他爸媽年紀大了,又沒有退休金,尤其他爸有病。念在兩老對我不薄的分上,我不想害到他們在廣州沒了這房子。

和前夫離婚後,因為改姓和財產糾葛,我和前夫矛盾重重!

我媽媽的建議是我小時候老哭著跑回家問可不可以不姓朱,要了那點撫養費然後女兒給他們見更不划算,可是哥哥覺得跟誰姓有什麼關係,難道跟我姓孩孑就不是他了嗎?那還不如等我再婚跟後爸姓。男人年齡大了就會想,到時候他就會補償女兒。表哥的建議是得饒人處且饒人,撫養費可以不要,姓一定要改。舅媽的建議是:跟誰姓都無所謂,但改姓還不如要撫養費實際點。而我自己想的卻是,其實他給不給撫養費,改不改姓,都不是重點,都無所謂。我放不下的是3700元。這3700元是我家的敬茶利事,我哥哥,我媽媽,我姨媽,我姑媽,我舅父給的。而他家,就他爸媽給了兩封3元的,在離婚後搬家時我還給他了。

和前夫離婚後,因為改姓和財產糾葛,我和前夫矛盾重重!

2010年的時候,女兒剛出生。他沒工作,沒錢,但他想考車牌,我給他了,騙他說是女兒的利事。我們說好是借女兒的,他答應要還的。可是離婚後卻發脾氣,然後說不還說,理由是女兒的利事他有份花。我是一個很固執,很堅持原則,底線的人。結婚那些年,我孝敬他父母,給他買衣褲鞋襪,給他買手機等等,這些我可以不計較,因為是我心甘情願的。但答應要還的,就一定要還!可惜,當初沒想到走到這一步,沒寫借據,所以這錢我追討不了了。打電話到他家,不在,找他姐,沒反應,不知道他電話……找不到他。最後,我決定了!追討撫養費!不只是為女兒,只為了自己放下這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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