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 “老赖”度蜜月坐飞机被“卡”只好到法院还款“摘帽”

新婚蜜月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情,可小李却怎么也乐不起来。原来在购买机票的时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购票,究其原因竟是小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小李只好到通川区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2012年初,刚刚20岁出头的小李怀着满腔热血准备和朋友大干一场,一起合伙做广告生意,苦于没有启动资金,便向其同学张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连本带息一起还。2014年3月,因投资人意见不合再加之生意不景气,小李和合伙人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最终导致一拍而散。眼看还款期限将至,张某多次找到小李催收借款,小李却以各种借口拒绝还款。2016年4月,张某一纸诉状将小李起诉到通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判令被告小李在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某6万元及资金利息。可判决生效后,小李扬言“要命有一条,要钱没有”,耍无赖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小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其既不主动申报财产,也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小李,可其依然找各种借口推脱,不配合法院工作。鉴于小李的这种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及高铁列车等高消费行为。

近日,被执行人小李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并提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态度较之前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来,小李近期将要结婚,并和妻子约定婚礼后去三亚度蜜月,但是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购买机票。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小李主动履行了全部借款,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屏蔽,本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不要透支你的信用,否则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本文作者 郑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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