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吴堡纪委“三个坚持”实践“四种形态”

吴堡纪委“三个坚持”实践“四种形态”

2017年以来,吴堡县纪委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总体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坚持教育引导经常化

依托县委党校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班,重点从对全县科级干部、青年干部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延伸到新任干部、村级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将党风廉政教育融入课程,加强干部党性教育,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活动、党规党纪知识竞赛、警示教育活动等,增强干部纪律观念,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抓早抓小常态化

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报告,坚持用党章党纪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反应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违纪事实后,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2017年,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先后处理党员干部28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92人次,占67.1%,使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87人次,占30.4%;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人次,占1.8%,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人次,占0.7%,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的真正成为极少数。

坚持“两个责任”具体化

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为了让责任落到实处,留下痕迹,分别编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程纪实手册,实现了对履行责任的跟踪纪实。县纪委对照责任考核办法和任务分工,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不定时跟踪监督检查,对不能够履职尽责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来源:吴堡新闻微信公众号)

吴堡纪委“三个坚持”实践“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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