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新寧:檢察官察微析疑一次監督撤案1人、監督立案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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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能放過每一個疑點,絕不能讓違法犯罪者逍遙法外”。5月18日,在新寧縣檢察院的監督下,當地的森林公安部門對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失火罪一案撤案、並同時對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失火罪、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包庇罪進行立案偵查。這是該院在辦理一起審查起訴的失火案件中,察微析疑,從證據細微處發現頂包疑點,進而精心指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突破口供,從中查明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這是該院嚴把案件事實關和證據關,嚴防冤假錯案發生的又一可喜成果。

此事緣起於去年7月15日,新寧縣森林公安局向該院移送審查起訴的何某某失火案。該局經偵查認為,何某某與妻子王某紅兩人於2016年2月6日在為岳父上墳祭奠時,燃燒紙錢,不慎失火引發山林火災。經鑑定,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78公頃。新寧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通過認真審查案件證據,發現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並未完全認罪,且缺少唯一目擊證人的證言,而且何某某的妻兄王某生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後拒絕閱讀筆錄和簽字,不符合常理。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2017年9月30 日,該案補查重報。儘管有目擊證人證言可以證實何某某就是失火人,但承辦檢察官依法訊問何某某時,發現何某某講不清案件的關鍵事實,又難以做出合理解釋,且情緒低落欲言又止。承辦檢察官於是抓住案件的關鍵點對其反覆追問。何某某才不得不如實供述案發當天一同上墳的人還有其妻和妻兄王某生,真正失火燒山的人是王某生。他說自己是看在一家人的情分上為妻兄頂包的,現在自己在廣東做生意鉅額虧損,妻子不願意跟他在一起了,也就沒有必要為妻兄頂包了。何某某的供述充分印證了承辦檢察官的懷疑和推斷。但是何某某現在的供述與其妻子的證言和現場唯一目擊證人李某證言所證實的只有何某某夫妻二人上墳祭祖的事實完全不符。為了徹底查明案情,承辦檢察官立即約同公安偵查人員一起撥通李某的手機詢問其是如何瞭解案件真相的。李某在電話中改口說其是聽自己老婆講的。於是,他們又立即撥打李某妻子的電話,並開免提進行通話錄音。李某的妻子在電話中反映自己看到何某某上墳情況與何某某此次交代的情況完全一致。至此,王某生涉嫌失火犯罪的事實真相浮出水面。

為進一步查明案情,該案再次被退回補充偵查。承辦檢察官與公安偵查人員就如何突破王某生的口供進行認真探討,提出明確的偵查指導方案。此後,公安人員依法傳喚王某生、王某紅兄妹進行詢問,但王某生拒不承認自己失火犯罪的事實,王某紅也不出面作證。案件一時陷入困境,承辦檢察官在認真分析取證情況後,建議公安機關充分利用證人李某妻子的電話錄音,先固定好王某生實際參與上墳祭祖的外圍證據,揭穿他先前的謊言,攻破他的心理防線,然後試圖採取何某某他們三人當面對質的偵查思路,來查明真實的犯罪嫌疑人。後來,在公安人員強大的心理攻勢下,王某生才如實供述自己刻意隱瞞涉嫌失火犯罪事實的原因。

案情徹底查明後,該院立即啟動立案監督程序,監督公安機關對何某某失火罪一案撤案,同時對王某生以涉嫌失火罪,對何某某夫妻以包庇罪進行立案偵查。“嚴審細查每一份證據,注重從細節中發現疑點,並想辦法指導公安機關盡力去排除它,唯有如此,才會儘可能地防範冤假錯案的出現”,該案承辦檢察官如此坦言。

(新寧縣檢察院 李志洲 陳利民 伍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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