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任性男子抗拒执法竟还冲撞交巡警 拘你没商量!

9月10日上午,银川市公安局交巡警分局兴庆区一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杨亮、民警于海洋带领刘云飞等三名辅警联合女子中队队员在清和街新华街南侧100米处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工作开展中,10时28分,鲁某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民警依法将其拦停,并告知他由于其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内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鲁某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相应处罚。

期间鲁某一直拒绝出示身份证并声称自己记不住身份证号,其随行的妻子顾某也拒不出示身份证件,阻止民警对其进行身份核查。随后鲁某与在场民警发生争吵,并驾驶电动车冲撞辅警刘云飞三次,中队长杨亮立即警告鲁某下车,鲁某仍拒不配合民警工作,警告无效后,杨亮及其队员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对鲁某采取强制措施,使其下车并控制住鲁某,鲁某仍不停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在场民警。期间,民警于海洋等人告诫围观群众保持安全距离,女子中队郭婷钰对其妻子进行解释工作。

随后,鲁某称心脏不舒服,民警协助其拨打120,待120到达现场后鲁某拒绝医护人员的检查,医护人员见鲁某能够正常沟通,没有大碍便离开。杨亮随即联系中山南街派出所将鲁某带回调查。目前鲁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兴庆区公安分局中山南街派出所立案调查,当日被刑事拘留。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期,类似的袭警辱警事件时有发生,对这些袭警辱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兴庆区一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等公安部门快速反应,依法进行了严肃的查处打击,坚决运用法律的“铁尺钢牙”切实捍卫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

7月25日11时许,张某因对处罚不满对民警进行辱骂,严重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之后被兴庆区中山南街派出所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张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兴庆分局中山南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7月25日18时40分许,李某驾驶自行车逆行,被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拒不出示证件、不说明身份信息,并辱骂民警。后来被兴庆区公安分局凤凰北街派出所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李某到派出所后积极配合工作并向民警道歉,在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后,取得民警的谅解后离开。

8月1日9时40分许,李某对民警的事故处置不满意,当场辱骂处警的民警和辅警。之后李某被带到解放西街派出所进行调查。李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兴庆区公安分局解放西街派出行政拘留七日。

8月8日11时15分许,民警在路段执勤执法时,遭到交通违法人鲁某谩骂。之后鲁某被带到兴庆区公安分局丽景街派出调查。鲁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兴庆区公安分局丽景街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8月22日16时33分许,田某因对路面执勤民警处罚不满,在电话里对指挥室辅警进行侮辱。随后此案由兴庆区公安分局解放西街派出所调查处理。田某因侮辱被兴庆区公安分局解放西街派出所处以二百元罚款。

8月30日10时35分许,张某驾驶机动车因逆行被查获。张某对民警处罚不满,对民警进行辱骂。之后被带至丽景街派出所调查处理。张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兴庆区公安分局丽景街派出行政拘留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代表着法律的权威,请时刻牢记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银川交巡警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现场民警的执法行为,不得横加阻拦,更不得辱骂殴打警察,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如果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不当,可事后依法进行投诉,但在执法现场,服从警察就是尊重法律。

任性男子抗拒执法竟还冲撞交巡警 拘你没商量!
任性男子抗拒执法竟还冲撞交巡警 拘你没商量!
任性男子抗拒执法竟还冲撞交巡警 拘你没商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