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关于矿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矿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矿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全体被征收户:

按照宿迁市2018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矿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对已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公示,供被征收人协商选择。

一、因本项目征收范围较大,拟委托五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共同承担评估工作,被征收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已报名的评估机构(具体名单附后)中协商选定五家作为本征收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

三、如被征收人协商选择不成,将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已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排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列).xls;(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2、已报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1).rar ;已报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rar;已报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rar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宿迁市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8日

关于矿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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