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包头一小伙儿拿共享单车撒气 一怒之下扔进昆河河槽……

包头一小伙儿拿共享单车撒气 一怒之下扔进昆河河槽……

近日,河西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热心市民报警,有人将共享单车扔到了昆河河槽里。

包头市昆区分局民警李龙说:市民报警后任某某是想离开,但是市民制止他,他也就没有强行离开,一直在现场等待我们过去 。

民警到达时,小黄车已经被扔到河槽里,陷到淤泥之中,损坏不小。在热心市民的阻止下,扔单车的任某某没有离开现场。

包头市昆区分局民警李龙说:违法行为人任某某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就把ofo小黄车从南桥上抛下去,扔到了河道里边,然后把共享单车摔坏了。

据了解,任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破坏公私财物。在河西派出所,记者见到了任某某。

任某某说:当时看见南桥那有一个小黄车没锁,正好我想骑,可是骑不了,我就生气了,就用小黄车撒气,扔到桥下边了。

包头一小伙儿拿共享单车撒气 一怒之下扔进昆河河槽……

骑不了就损坏,这种行为实在没有公德心,任某某也因此要面临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包头市昆区分局民警李龙提示市民朋友说:共享就是大家公共的财物,每个市民都有使用它的权利,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为了自己方便对共享单车进行私锁或者是破坏,这样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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