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瑞典警察事件從側面反應國內民眾的什麼問題?你怎麼看?

我想自稱陳專家


昨天我發了一篇關於這次是件的文章,但說實話,評論區還是有點讓我意外,我發現我們國家原來還有這麼多人,他們的腦子裡壓根就沒有權益的意識,也分不清違法和犯罪有什麼不同。

先給大家講個我的經歷。我曾經開過廣告設計的門店,有一天就我自己在店裡,這時候進來一個男的,我們東北土大款那個造型。進屋之前他就在打電話,進屋之後也沒停,然後完全無視我的存在,連眼皮都沒抬,就在那邊打電話邊在屋裡閒逛,手還不閒著,總擺弄幾下我的設備。他打了足足40分鐘,我就冷眼看著他,因為我這人平時也是牛哄哄的,所以特別討厭別人在我面前牛哄哄。後來他電話打完了,跟我說:我打印幾張稿子。我直接說:不能打。當時他就急了:你這不是打印機嗎?我說:這是我自己用的,不對外。然後他就急匆匆的跑了,邊跑邊打電話:完了,這裡不給打印,來不及了......

店是我私人的,我有權不伺候你,僅僅因為我看你不順眼,我甚至也不需要跟你解釋。

瑞典的酒店也是如此,它就是一傢俬有的商業場所,曾家人定的房間是11個小時以後,在這以前雙方並沒有形成契約關係。這家瑞典酒店有絕對的權利選擇在這11個小時之內不接待你。而且酒店是人家的私人領地,人家不接待你,你就必須離開,如果你不離開,就是侵犯了酒店的權益。

這期間,酒店留你,是人情,不留你也沒有半點毛病,他不需要跟你解釋什麼。酒店不是政府機關也不是慈善機構,是私有的商業會所,他完全有權利因為老子不高興,看你不舒服就選擇不做你這筆生意,而且不解釋。

如果我是賣襪子的,誰買我都高興,就不賣給你,你出1萬美金買一雙,老子就不賣,你也得認。你買我不賣,這屬於生意沒談妥,誰都沒毛病。但你要是非得強迫我賣給你,那你就是侵犯了我的權益。

酒店要求這家遊客離開,就是這個道理。為什麼不做這家人的生意,並不重要,懂嗎。曾先生一家先在酒店大堂安頓下來,酒店還調低了音量,後來曾先生又帶來了一個女孩,酒店變臉。追究這些沒有任何意義,關鍵是酒店叫你離開,你就得離開,原因不重要。我這裡講的是法律不是人情,人情和法律的問題我打算另寫一篇。

這家酒店完全有權利僅僅是因為懷疑你,哪怕是誤會,就讓你們出去。因為在這期間人家沒收你這段時間的服務費。跟我不賣你襪子是一回事。

當酒店不接待你的時候,你賴著不走,這就是侵犯了酒店的權益。而酒店絕對沒侵犯到你的權益。開酒店不是做慈善,酒店就是做生意的一個攤,你離開這家酒店會如何如何,這個不是酒店該考慮的。他有權不掙你這筆錢,有權不接你這單生意。

這家遊客拒絕離開,屬於已經侵犯了酒店的權益。這是我昨天的評論區裡很多人第一個沒意識的情況。

這個時候警察過來處置是正常行為。在法治社會,道理很簡單,人家不接待你,你就得離開。所以警察也要求這家遊客出去。你在侵犯他人權益的時候,警察過來要求你離開,停止侵犯,你拒絕,這已經是:違法。而這是我昨天的評論區裡很多人第二個沒意識的情況。

拒絕配合警察的指令,並撒潑打滾,這就是違法!比犯罪輕,但這是違法。

有不少網友說曾家遊客沒有違法犯罪,憑什麼遭到這樣粗暴的對待。

我私自闖進你家,不偷不搶,不殺人不放火,就往床上一躺,你叫我出去,我也賴在這不動,這既是侵犯了你的權益也屬於違法。

1,瑞典酒店完全有權利不接待這家遊客,並要求他們立即離開,而且不需要跟你解釋什麼。

2,這家遊客拒不離開,就屬於侵犯了酒店的權益。

3,警察過來,要求他們出去,他們撒潑打滾,已經違法。

侵犯他人權益,拒絕服從執法人員處置,被抬出來,扔到街上,這個處理已經很輕。

然後也有不少人喊西方不是講文明嘛,不是講人權嘛,怎麼這麼野蠻粗暴?

這就又是犯了常識性錯誤。當今世界,在正常的文明國家,最大的並不是人權,也不是文明和善良,而是:法律!法最大,是文明國家的共識。而法律就是國家強力的體現。用國家的強力,來維護人權和文明,關係要搞清。

如果這次瑞典警察不用粗暴的手段把遊客扔出去,其實就是損害了酒店的權益也就是人權和文明。損害違法者的權益以維護守法者的權益,這就是法律和警察的作用。

美國警察可以直接擊斃不服從指揮者,這就是用法律的暴力來維護社會的文明以及保障守法者的人權。文明,人權不是絕對的。中國有好人也有壞人,美國有好人也有壞人,文明國家講人權,不意味著對每個人都文明,更不會無條件保護每個人的人權。警察和法律就是用來懲罰壞人的,就是準備對壞人野蠻粗暴的。這是辯證的關係,對壞人的野蠻就是對好人的文明,損害壞人的人權,就是保護好人的人權。

任何正常的文明國家,它的法律都不會無條件的對所有人文明。用法律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野蠻來保證整個社會的文明。反過來講,對壞人不夠狠,甚至是偏袒保護壞人的法律,和稀泥,恰恰才是野蠻落後的。明白沒?

現在網上還有大量的混蛋邏輯:中國人到國外就可以不遵守人家的法律,就可以不服從當地警察的指揮。中國人在國外觸犯了法律就必須寬大處理。中國的老人在國外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外國警察處理中國的違法遊客,就算欺負人......

按照某些人的理論就是:因為他們也是中國人,我們就得無條件的支持他們,哪怕他們是混蛋。但在這裡,我還是把邏輯給大家捋順了,中國,不全是好人,有好人也有混蛋,你支持混蛋,不是因為你是中國人,因為你也是混蛋。

只要是中國人,不管他行為如何,我們都要無條件支持,這就是典型的混蛋邏輯。這叫不講理,這叫是非不分。

如果有個中國人在日本搶劫,捅死了個日本人,放心,在國內,都得有不少人說這是民族英雄,就這麼混!


銳度何老師


還有兩個根本原因,1.國內的碰瓷老人,給人的印象很不好,看到老太太哭天喊地的就反感。2.大多不懂得酒店業的國際規則。總用國內的民間理和瑞典酒店的所為規定說事。作為經常出差,幾乎什麼酒店都住過的經驗介紹一下,什麼是酒店業的國際規則和慣例。只要是對國際客人開放的酒店,都必須遵守行業的國際規則。包括,必須24小時開放,入住和退房沒有時間限制,只是以12點和2點為收費標準的時間節點,過了12點收入半天費用,過了2點,收入整天費用。大堂必須24小時為客人提供免費休息。只要不是房間,酒店所有的走廊,花園,游泳池24小時隨便進出,隨便免費游泳。所有的停車場,免費停車。假如被慢待,可以投訴只要屬實,不僅服務人員要受到嚴厲的處罰,相關領導,最低是部門經理要親自帶領服務人員給投訴的客人道歉。除非不接待外國客人。酒店自己定的規則,不適用於對外開放的酒店。瞭解了這些,大家對我們的遊客,就不會過度譴責了。三位遊客也是不懂酒店行業的國際規則通行與慣例


真誠555888


主人家的孩子去海盜家玩,不小心踩到了海盜家的紅土,海盜很生氣,把孩子教訓了一頓。主人知道後很不開心,去找海盜理論。

海盜說:我們做的沒錯,是你家孩子做的不對,有磚地不走,非要踩紅土。

主人說:我家的孩子不懂事踩了你家紅土,但是也沒有違反你家家規,你為啥非得給他用狠招那。我家孩子在你家丟東西,你從來不幫忙給找,根本不把我們放在眼裡啊。趕緊給我家孩子道歉,要不以後再也不來你家玩了。

海盜說:我就不道歉,你能把我怎麼樣?我就跟你耗著,你們自己都得亂了。

主人這邊的事還沒有定論,主人家卻吵了起來:

慕洋犬:活該吧,自己家孩子管不好,出去被洋大人教育了吧。在家裡我就看這孩子不順眼,主人整天給他吃好的穿好的,卻總把我栓起來。想讓我跟主人一條心護短,沒門。我得趕緊找些素材罵死這個熊孩子。哪天海盜高興了,我去給他看門去。

黃蓉:狗奴才,自家人被欺負了,主人都在為自己家的孩子討公道。你還在家瞎汪汪,典型的窩裡橫,你跪久了膝蓋麻了,腦子也麻了嗎?

吃瓜群眾:孩子也有做的不對的地方,都知道海盜不是玩意,還去他家玩,他家那麼富,肯定瞧不起你這熊孩子,想著法的為難你啊。

槓精:說海盜家裡富,他家有多少錢,你去過他家嗎,你連門坎子都邁不過去。

主人吵累了,回家聽到了他們的對話很失落,他沒有批評孩子,因為孩子的成長需要一個過程,孩子再怎麼不對,自己也需要呵護他,孩子要是受了欺負,肯定要為他討回公道;他也沒有責備吃瓜群眾,因為吃瓜是他們的自由;他摸了摸槓精,對槓精嘆了口氣,什麼時候你懂得犧牲自己,做一個雙節棍,我們去打海盜。

突然主人像是想起了什麼,對黃蓉說:明天的事明天再說,今天把慕洋犬的皮扒了,我們吃頓好的。


小拎桶哈


從大眾的心理看,國家經過這麼幾十年努力,國家比起以前強大很多,老百姓口袋的錢多的都可以出國消費了。如果要仔細分析,得分幾個年齡段去說。三、四、五十年代出生的人,經歷了短暫吃大鍋飯集體食堂的幸福生活再回到國家貨物短缺的計劃經濟,上山下鄉痛苦階段,這些人除了改革開放初期下海經商成功,絕大多數人口袋裡的錢不多。經濟實力決定了大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和處事方式,這些人謹小慎微謀定而後動。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經歷了下崗(除了一部分經商成功的人)自謀出路。各人經歷不同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也各有不同。總而言之,本國的國情不能去衡量國外的國情,不能要求國外必須照國內的處理方式去做。別國納稅人的資源不可能給一個國外旅遊者享受,國外警方出警也是資源供給的一種方式,國外資源消費很講究消費比,絕不會無辜浪費資源,資源如何消費國外已被納入法律,傾向於國內公民,外來人員想消費資源你得為這個國家服務若干年後經過考核才能得到資格,納稅,是你得到資源享受的起碼要求。中國大陸對資源的概念在立法上並不清晰。警方屬於人力資源,在中國大陸卻被國外來華人員無限消費,國內的警察法中的出警要求應該是對中國公民這個納稅群體而言,涉外出警應按照國際警察法的要求,不能一概而論。這件事情至於誰對誰錯不好判定,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任何語言都顯蒼白。現在五十年代出生的已退休人員退休金只有三、四千元這還是好的,二、三千的很多,在國內旅遊只能去一些消費不是那麼高的地方,如果有家庭負擔的這就是奢望。所以說財大氣粗的只是一小部分,絕大部分人只是解決了溫飽離小康還有很遠。所以說,我們中國國民在國內經濟攀比顯出來的“土豪暴發戶”的姿態不要去國外哆嗦,這一哆嗦就會被人家鄙視,鄙視的結果就是不鳥你,你和人家談法律人家的法律你不懂,你和人家談人權人家說沒有侵犯你的人權,我們是按照本國法律執法。看,多丟人哦。


龍抓手34981012


本文針對第一回答作者對答:

筆者你應該是第二種人吧,你認人反感這曾家人做法就是問題一分為二的人了?你是忘自己臉上貼金還是自吹自擂裝高尚呢?真正的一分為二應該是什麼樣的?真正的一分為二就應該用同樣的標準衡量客觀的評價每一方作為的對與錯,哪一方面都不應該苛責對方而免責幾方,首先包括三個方面,一酒店方面:曾家人已經預訂酒店只是還沒有到入住時間,曾家人就是酒店的客人,從企業服務行業的標準來評判他們對客人的所做所為如果評分就是負分,首先酒店所有規定都是服務客戶為最終目的的,曾家人是客人不是過路隨便進來的過路人,他們有協助幫助客人解決問題的義務,有讓客人感覺到溫暖和賓至如歸,積極想辦法而不是拿個死硬規定來對抗客人而且在客人表明有老人身體困難情況下還叫來警察趕客人出酒店,不僅僅是違背服務客人的最高宗旨而且還喪失基本道德水準,沒有為客人提供幫助就是零分,而且還叫來警察驅趕客人就是負分,這是全世界優秀酒店的共同標準。所以酒店在處理這起事件時的服務表現就是極其錯誤的。第二方面:曾家一家人,就像網上大多批判曾家包括筆者本人講的同樣範了很多錯誤,包括在攜帶老人出來旅遊的情況下自己不計劃安排好旅行時間提早大半天甚至半夜到酒店,還諸如捨不得花錢打車出去自己去找其他酒店,老人素質不高在警察來了的情況下把國內一喊二鬧三上吊帶到國外等等表現,我也表示錯誤並反感,回國後應該好好向上面作者學習怎麼高尚的做人。第三方,警察方,在對待酒店客人(這點極其重要,曾家人不是無緣無故闖入酒店的陌生人過路人,不是難民,酒店是有客人詳細身份資料信息的),他們一是解決糾紛,二是向所有他們管轄下的人提供幫助,不只是單方面向酒店提供他們幫助,也應該向遊客提供幫助,而不是在遊客多次表明情由(老父親有病隨時可能犯病)的情況下強行驅離酒店還錯上加錯開車拉去黑燈瞎火的郊外,違不違他們國內法不知道(每個國家警察權限差異很大),但是做為警察他們是缺乏基本人性和良知的缺德(國內說法),按他們國家標準或是國際標準就是侵犯曾家人基本人權(生命權)和尊嚴的(曾家人的錯誤表現不能剝奪他們享有基本的生命權)。

上面三點,樓上作者只提第二點曾家人的無素質無理性錯誤,確不理會酒店方和警察方的惡劣表現這叫一分為二嗎,這不是選擇性失明睜眼瞎,就永遠跪著說話。中國人無素質不理性的錯誤就可以反感和謾罵,外國人錯誤就可以視而不見裝瞎子,這就是你們所謂的一分為二嗎?你們高中老師哲學就是這樣教你們的嗎?


彼得小帝


美醜強弱的分辯,恰恰反應國人自我提升的迫切願望!

公民身份是我之身也是國之體。任何國家執法人都要為其他國家公民有更優雅的執法。

我們要反思的是,什麼是美和強,弱勢群體在國外如何成為外國強勢執法者的保護、禮貌對待?我們如何用優雅的舉止為自己為中國公民形象加分?

從事情的經過,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弱點,就是指責、嘲笑、諷刺!如果弱勢一方屈膝,就是民性的不足!魯迅先生說:國民性的病根就是“瞞與騙”,缺的是“誠與愛”!

從大眾的指責中,我們發現,眼球吸引的話多了,體諒真誠的不多見。我們不願去面對同胞的不足,就是心中這種民性思維中,存在著不敢面對的現實,人的素質提升,是一個互相之間誠與愛的過程!互相指責,實際上是心態上的自我發洩,為指責某種行為的不理智而感到心中快慰。而當自己真的面對現實時,人心底的瞞與騙的思想根源一樣主宰著自己。無法心理上的徹底反思。這是無法迴避的現實。


閒適人家


不敢苟同您的見解。

固然有您說的部分因素,但您沒有覺得這是國民素質提高的要求嗎?

老百姓講話:向理不向親,向親情不真!你是在慣著他嗎?

此次事件中,我理解贊成瑞典警方的做法,另據報道:所謂墳墓是一座教堂⛪️,區別於中式墳墓(請查閱相關資料和報道)。

幾乎一邊倒的數落理性的聲音:不愛國,跪久了,懟回去打出來……高英培範振鈺有段相聲《教訓》裡邊有個護犢子的“坐地炮”,愛子護子結果把兒子護進公安局~你喜歡敬重坐地炮、兒子、公安局?你願意有這樣的朋友嗎?你尊重他們嗎?

只願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反反覆覆不厭其煩地想想:怎樣才是真真正正的關心愛護,怎樣才算真真正正的尊嚴!

小時拿人一頭蒜,大了牽人一頭牛!

出去家門你代表你家(的教養),出去國門你代表國人的素質~你不是一個人!

你不覺得大多數的人正是看明白這一點,才不厭其煩,對你諄諄善誘的教導嗎?他們這麼做有利可圖嗎?相信應該沒有吧!可為何還這麼做呢?正如前面所說:希望國民素質綜合提升,人前人後表裡如一,國門內外彰顯尊嚴!

國民的站隊,印證了一句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應該高興:國民的素質確實提升了不少,儘管還有不足!

知恥而後勇,知道差距不丟人,丟人的是拒絕正確!

提升整體素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親人們啊,千萬莫鬆懈!


菊香疏影


瑞典事件,國內分成兩排派。一派是指責瑞典方面粗暴野蠻對待中國老人遊客,另一派是指責國內遊客有錯在先。兩種態度都有各自的理由和支持者。至少在我看來,去瑞典的這家子游客明顯有意識迴避責任和煽動情緒支持,以達到聲援甚至是索賠的目的。老頭這一家和社會或者電視上要求我們做個文明遊客上行為要求相去甚遠。很大一個方面說明,素質提高不僅僅是做好行為,也要從思想和態度上提高。有一些思想意識是很長的生活習慣和社會環境造成的。比如去尊重他人這個習慣,短時間內培養不了。這事吵這麼激烈,還是說明一點,國內普通人群從言辭到思想已經有了明顯化的差異。一個理性文明社會需要的是接納不同聲音,不是要誰強迫去接受某些不那麼正確的認識和說辭。


理想計


瑞典遊客事件之我見 事件已經發酵兩週多了,從開始旁觀到被一些國人刺激的忍無可忍加入論戰,現在想總結一下自己的觀點:

現在事情主要集中在三個焦點上: 一、警察來前,曾家在酒店裡是否有違法或不妥行為。 首先,瑞典檢方提供的說法,遊客未違法。因為提供的視頻並不完整,所以曾家和酒店雙方有無過錯,誰過錯大有待商榷。

二、警方處置手段是否合法是否人道 瑞典檢方認為合法,警方強制帶離無過錯。這裡涉及兩個部分:1、在酒店裡警察的處理方法是否合法是否人道?因為視頻資料的缺失,我們無法瞭解。2、警方採取強制手段將曾家帶離,並在凌晨將其全家(含兩位老人)拋於郊外墓地附近不聞不問是否合法是否人道?

三、在我使館獲悉後,多方瞭解實情,並向瑞典警方詢問(特別是否違法?),這本來是個很正常很標準的外交程序行為,可瑞典警方長達兩週時間未予回應,是否失禮?

令我困惑和憤怒的是:瑞典方面未回應前,外交層面還在交涉維權,國內突然冒出大量網號,僅憑不完整的視頻就對萬里之外的同胞口誅筆伐,為瑞典方面各種開脫,更有甚者咬牙切齒,恨不得手撕同胞,對我方外交維權人員和維權努力嗤之以鼻、極力貶低。這些人看不到瑞典方面的過錯,全力糾纏曾家所謂的不當行為,不要說現在店堂內視頻並不完整,不能妄下結論,退一萬步說,即使曾家確實有不合酒店規矩和不妥行為,也不應當成為瑞典方面不人道處置以及外交失禮的藉口。

我一直在提“人道”這個詞,因為瑞典一直在所謂人權問題上糾纏中國,甚至干涉中國內政。這個自詡高度文明且重視人權的發達國家,難道將“遠道做客”的老人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在凌晨,強制帶離並拋於墓地附近,這時候所謂的人道呢?這時候怎麼不講人權了?西方國家的雙重標準此時暴露無遺,一些網友對此卻視而不見。

桂大使作為中國駐瑞典的全權代表,這時候介入是及時且必要的,責無旁貸,無可厚非。而事後,瑞典方面長達兩週時間不回應使館的詢問,相當失禮了。舉個例子,你孩子在外和人爭執,被人甩兩耳光,你本著弄清事情真相的目的,問完孩子後,去和對方當事人瞭解情況,對方根本不理不睬,你是回去繼續責罵孩子還是抬高姿態,放到國與國之間立顯輕重。顯然,在國家層面出面維權的時候,那些還在糾纏所謂個人所謂不禮貌不妥當的人,那些攻擊和貶低外交人員和外交維權的人,顯然不是腦袋拎不清就是盲目跟風,甚至是故意使然。

一些人喜歡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臆斷和評論此事,根本是看不清事件的本質和分不清問題的輕重,根本不管未知的內容和已知的事實,根本就是“偽道士”,請問,在異國他鄉,被警察在凌晨強制扔到墓地附近,還帶著年邁的父母,換作是自己,還能說“警方做法沒問題嗎?”另有一小撮人乘機抬高西方價值觀和制度,醜化甚至辱罵同胞和外交機構人員及他們的維權,影響輿論,純屬居心叵測。

浪打來,掀起一層沙,浪褪盡,留下眾生相!


地數星孫新


瑞典一家人事件,標誌著中國網絡輿論的日趨成熟與自覺。

瑞典這家人問題,我們很多聲音並沒有從純粹的國民和愛國角度去分析,而是更加理性和客觀的看問題,並不是從簡單的一件事與向親角度,而是更加向理向法,這是輿論成熟的標誌,那種空洞的理論,道德綁架實際並不適應當今的輿論場。

輿論評價離不開現實問題,輿論的認同感與當今的現實情況密切相關,所以很多人都有一種移情效應,會有一種角色帶入,而這種情感是超越了國界的,這是一種人性的積極體現。而不是狹隘的愛國主義,而不是護短。

現在輿論先看事實,後論是非,我們的國人在在國外被欺負了,被毆打了,這時會群情激奮,奮起攻之,這也就是某媒體失實報道帶來的後果,一說當地酒店不讓在大堂休息,二說當地打人了,三說幾十公里外的墓地,這三點證明都是失實的。

新聞反轉,這是讓那些自覺的上當受騙的輿論,難以接受的,對他們來說,輿論反彈就成了必然,而且還會過度,來彌補之前的欺騙,這是心理補償效應,所以後期,輿論形成割裂。

如果一開始,我們輿論的點打的就是我們有錯,但是老人不該被粗暴對待,效果可能就完全不同,輿論是什麼?是讓更多的人有認同心理,那種,我們沒錯,是瑞典錯了,這樣的論調必然沒有市場,因為我們都看到了事實。

有人說,發佈這種事實,是剪輯的是斷章取義,但是,空談沒有意義,你拿出完整視頻又拿不出,你說人家打人又沒有證據,而我們又看到了我們的撒潑,呼天搶地喊殺人還有啥話說呢?別怪這事是誰提供的視頻,真假很重要,誰提供的不重要,輿論不靠顛倒黑白否則吃相太難看。

再就是我們的兩次接受採訪,也讓輿論反彈,無理取鬧的感覺,無理辯三分,輿論不買賬,輿論更擔心的是,這樣唐突上陣,可能自取其辱,沒有原則的幫助無賴,最後自己可能成為無賴。這期間出現了幾例高鐵霸座事件,恰恰支持了輿論觀點,對於無賴你管不了,那麼有人管,輿論有一種快意的情感心理。

直到瑞典電視臺事件,輿論才趨於一致,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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